第二十二章 首都图书馆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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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塑料袋提着四本书回租房的地方,堂弟用很奇怪的眼光看着我,买的?这种眼光完全是整个世界对我不友好的那种代表性的看法,一个高中都没有考上的人还要,真的就是有病。有什么用?不花心思多在这个世界钻营想办法多挣钱?
我自有的倔强和固执是无视这些看法的。自然是每到休假的那一天就去换书。刚开始这些科普类书籍读起来很有意思,因为也不用用心去记忆就能够大大拓展自己的视野和对世界的理解。虽然这仍然是非常幼稚的一点点知识,但对于一个我这样水平的人来说,这不仅是眼界的增加,也是思考深度与广度的增加。
如果说我以前只是在山里边方圆十里的地方生活,就像井底之蛙一样没有见过井外面无边无际的世界,那么,我离开老家到遥远的北方,这就是身体离开了那座限制我的井,但我虽然身在北方的首都,我的智慧和知识却仍然只局限于老家那方圆十公里的范围,而这些科普类书籍就是让我的智慧和知识离开原有狭小范围的限制。
又因为我每天都要写一点类似于日记的习惯,自然会对运用语言感兴趣,找一些中外名著来看也就顺理成章了。虽然说单纯看名著并不能够增加一个人的写作能力,但看这些名著对我了解这个人类中单个人的存在以及他存在的理由和原因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比如说我自己,这种超越那些同学的要求就太低了。人活着不在于超越其它人而在于展现最好的自己,激发自己的潜能,以使自己最大可能性在这个世界表达天赋。
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我面临一个必须要面临的困惑,因为,我竟然不具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这太伤我感情了。
我既然这么喜爱读书,我的确也是在认真读书,但是,读一本书,能记得的真的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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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这种纯粹只是读的用处是不是值得严重的怀疑?我不怀疑才怪呢!
比如说我借阅一本《唐诗宋词》看完了,即使我再看一遍,能背么?肯定不行。能照猫画虎写一点么?肯定不行。看过没?肯定看过。这和没有看过有什么两样?好像也没有什么两样?
人家说的满腹诗书气自华。我这样子读书法子肯定行不通。只讲读书的数量而不讲读的质量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呢,非得要让我把看的每一本书都背下来或者完全弄得像是我自己写的那么熟悉也根本不是我所愿意的事情。
换句话说,我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苦啃所谓的知识,并不愿意苦逼地为了超越为了上进而傻不楞登地读书。这是我读书得到的最准确的自我认知。
这个认知意味着,我并没有打算通过读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因为读书的那个苦,我不愿意吃。
假设认真读,把每本书都读得滚瓜烂熟的确能够改变人的命运的话,我可能也不适合用这种方式来超越或者改变命运。这种认识使我解脱了,把读书完全当成一种类似于游戏的爱好。它不再是使我需要皱眉去思考的烦恼,它是快乐的一件事了。
我能够发现读书的快乐。这是了不起的。
接下来我的读书生涯就是我人生最快乐的时光。因为纯属爱好且不具有强制的目的性。这就是一件与普通工作完全不同的娱乐活动。但读书,这个名称,它本身所代表的又不是娱乐,是学习和上进的姿态。这是一个未成年人自我催眠所必要的重要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