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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家里一直不富裕。我估计七八十年代的大多数家庭都如此吧。
到我十几岁的时候,继父从建筑公司托关系调到当地商场的大肉组工作。从此以后,我们家才渐渐的常吃荤腥。
而这所谓的荤腥也并不总能吃上精肉,更多的时候是无肉的大棒骨。
现如今的大棒骨比猪肉还金贵,因此上面都尽可能的多挂一些臀尖肉。而在想当年,那就是一根净光溜净的大棒骨,只在两头留着一些似肉非肉的筋头巴脑。
五六根一尺多长的大棒骨被拦腰剁开,白崭崭的断茬儿处露着小手指粗细的白净的骨髓。既然棒骨上无肉,那骨髓就甚是诱人了!
大蒸锅烧上一大锅开水,把十几截棒骨投下去清炖,调料也只是葱姜大料和细盐。
文火炖上一个多小时,厨房窗外巴掌大的小院儿里,便飘满诱人的香气,勾得一家大小急欲食指大动。
棒骨捡到一个盆里,然后趁热用刀子把棒骨端头的筋头巴脑削下来。幸运的话,这些筋头巴脑中,还会有一些分不清是肥还是瘦的肉块儿。
剔净了的骨头,母亲就会让我打扫战场,那就是用一个筷子捅咕出骨头里的骨髓,这大可让我雀跃兴奋一阵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