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强盗(上)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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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无数年的变迁,到了光明历的时候,大路上的主要势力还有五家,最庞大的人族分裂成了两个帝国,以魔法起家的魔法帝国占据了大陆北部的高原和雪山地区,综合发展的以精锐骑士部队著称的光明帝国占据了大陆中央大部分的平原,兽族居住在西北部隔壁,沼泽族占据了西南部的十万大山,精灵和矮人守护着南方的大片森林。
莱茵学院身处光明帝国腹地,平原之城,约翰想要从兽族之城到达平原之城的路程可不算近,要穿越兽族和人族的好几座大城,小的城镇村落无数,亏得康利认识到达人族边境的道路,这一人一狼才不至于迷失在这茫茫的大戈壁中。
大戈壁中地广人稀,而且每一座沙丘都长得差不多,康利也是早年到过边境一次,也不确信自己走得是不是正确,所以一狼一人只能通过偶尔碰到的商队来确定自己的方位。
匆匆赶路的日子相当无聊,在约翰和康利进行了一番深入的精神交流后,一狼一人觉得有必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康利有必要在白天赶路的时候加快脚步,而约翰,要为康利加油鼓劲,并且在休息时为康利施展治愈术……
为了加强康利境界的加深,约翰还会把康利的眼睛蒙住,让康利跟随感觉奔跑,如果往左跑偏了呢,约翰就会拍康利的左面,往右跑偏了呢,约翰就会拍康利右面,以此来提醒康利。
一开始呢,民主的康利是有些质疑约翰的提议的,不过怎么说呢,在头上多了两个包之后,康利就从心里拥护约翰的一切决定了。
还好,康利的噩梦没有持续多久,一场比较有地域特色的事件把康利解脱了出来。
强盗,约翰遇到了强盗。
按理说强盗是全大陆都普具特色的产物,不过在神魔大战刚过去十几年,所有种族都在欣欣向荣恢复发展蓬勃向上的时候,也只有土地贫瘠人迹罕见的戈壁滩才有强盗出没。
大戈壁的强盗以兽族居多,也混有不少人族,甚至有少量的精灵,有各种出身,各种故事的人汇集到了这里,队伍有大有小,实力也有强有弱。最早最强大的一伙据传说首领已经是大地骑士级别的人物,聚集了数百人之重,甚至有人怀疑他们背后有人族势力撑腰,他们抢的东西也不是普通强盗能抢的,他们专抢各大矿山开采出来的紫水晶,要知道,紫水晶可就是正经八百的流通货币了,紫水晶的安全关系着整个兽族的安全,所以守护紫水晶的都是兽族的正规军队,而这伙强盗毫不畏惧,专抢从护送紫水晶的车队,并且抢完以后在偌大的戈壁滩上来去自如,兽族议会对他们毫无办法,其强大程度可见一斑。
普通强盗自然和这些大神没得比,正规军他们是不敢动的,于是他们就埋伏在兽族各大交通道路上,抢劫过往的商队和路人,再小一些的就只能在小村镇周围活动,小打小闹一番。
按道理来说,像约翰这样一看就是有修为在身,穿着豪华,更是骑着一匹巨狼,且不论巨狼是魔兽还是圣狼族,单是这个形象就告诉了所有强盗“我不好惹”,可是偏偏就有这么一伙强盗,盯上了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