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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四我去了趟北京——把他——把它抱回来了——骨灰——前几天刚过了百天忌日……”柳卿低声说着,头也没抬,也没看林琳,像是自言自语,也像再讲一个讲了无数遍的故事。林琳吃了一惊,一阵慌乱掠过,也默默的坐在马路牙子上,与他并肩坐着,一声也不发。
“我是受那孤寡的老人之托,前去北京接我的最要好的朋友的。
几经周折,我终于找到了那个工地——在一片繁华的背后——是一个很大的住宅区——那一片几十层的高楼林立着,我当即对高楼产生了恐惧。
“那个面色焦黑的老乡木然的递给我一叠带血的信纸,悲哀的说道:‘金亮写给你的——没来得及邮……’
我茫然的接过,打开那已经残破的纸,因为叠着放在他胸前的口袋里,被夺走他生命的某根钢筋中的一根戳了好几个窟窿。纸上血与墨交融着,字迹模糊。边角一点点没有染血的地方还是雪白的,就象我当时的大脑——我看了他写的内容。
事后我很想把它忘记,可是我发现我竟然做不到,那些字刻在了我的脑子里。原来要忘情是这样的难。遗憾世上却没有忘情水。我几乎记得一字不差,上面写的,有个别的地方是我猜出来的:我给你背一遍,你听听,这是什么感觉:
‘我自诩为诗人,可我的诗却很少发表。
从始至终,它似乎只有两个读者。一个是我,一个,是我的朋友。
一辈子,我打算只为两个人写诗。在钢筋与水泥中间,一个人在孜孜的写;在严冬酷暑之夜,另一个人悠悠的读。
人生如此足矣!
我的世界是灰色的,浅灰色的水泥,深灰色的钢筋,在这钢筋与水泥之间,我却要寻找五彩缤纷。
我的世界是嘈杂的,轰隆的机器,炽热的钢锯,高喊着的工友,组成了我的生活交响曲。
在轰鸣的工地,我找到了音乐。
诗人和音乐家是天生的。我常想。
仰望林立的高楼,是我们,建造了人类的庇护所。
楼建好了,我们也该走了。回望矗立的广厦,我傻傻的想,什么时候,可以再看看他变成一个什么样的家。
终于一天,我又回到了曾经的工地。绿的树,红的花,辉煌的装饰,辉煌的灯火。在这里,没有灰色。
哦,家!我看到了家!
尽管不是我的,可确实是我建出来的。
我爱那里,我的家!
就这样,我远远的望着,我傻傻的想着。
一个保安走来,眯起眼睛打量我的衣着。
看他盘问,我老实交代,他用鼻子哼了一声:
‘滚一边去!打工崽!’
他警棒一挥,我就灰溜溜的滚了。
此时我明白,这里,不是属于我的。
在我的世界里,只有灰色。”
金亮就这么带着遗憾走了。带着他的钢笔,带着他新写的诗。
他不回家过年是为了多挣几个假期的加班看守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