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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王朗和孟宏唯一要讨论的问题就是,先找到仲达干掉。
“你手下的小子和我手下的小子好像结盟了。”许老中将悄悄和叶问说,好像有一点不满。
杨中将则是一脸的恨铁不成刚,这混账小子怎么一点都不开窍,没看见别人在干什么啊,结盟,结盟知道不?
上面的几位老将军示意下面可以开始了,早已全副武装的一行人立马窜进模拟场地,或是各自为战,或是结盟而般。因为人数众多,所以也没什么规矩,混战,谁活到最后谁就是赢家。
王朗和孟宏颇有先见之明的选择了最顶部的狙击点,一路过关斩将,干掉了三个人有一样见识的人之后,他们终于登顶。这一刻,王朗仰起头,刚想大喊一句:“我胡汉三又回来啦。”那边孟宏眼疾手快捂住他的嘴巴,这时候喊一句,他们不就成了活靶子?
“你干什么?”
“我想喊一句…反清复明。”王朗笑的没鼻子没脸。
孟宏无语,他虽然吊儿郎当,但也只是在平时,真正到了战斗的时候,他的战斗素质不输任何人。可是新认识的这位大哥好像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吊儿郎当的。孟宏已经在祈祷上帝了,希望这个家伙一会不要把自己坑死。
“我们各自负责一遍,我左边,你选哪一边?”孟宏说道。
王朗无语,看着右边坑洼的射击点。
“我要选择左边,你会让贤吗?”
“肯定不会。”
王朗没好气:“那你问我个屁,去,看见仲达那小子告诉我一声,我要教教他什么叫狙神。”
孟宏趾高气昂:“论枪法,我比你厉害。”
“靠,我五岁就开始打手枪,你和我比?”
孟宏甘败下风,五岁就打手枪的存在不是他能惹的。
王朗得瑟一甩头,随后感觉不对,这小子好像误会他的意思了?
两个猥琐的家伙一直窝在房顶上,准备坐收渔翁之利,时不时还打一打冷枪,简直龌龊到了极点。
“我干掉两个人了。”孟宏得瑟的说。
王朗不屑,没说话,他刚才开了三枪,只干掉了一个,有点丢人。不过实际战绩和孟宏则是不相上下的,因为孟宏开了六枪,干掉了两个。
“过来,我看见仲达那小子了。”孟宏兴奋的招呼王朗,王朗贱笑着猫腰跑过来,果然是仲达那小子,看到他时,他正一枪干掉一位潜伏着,然后立马转移位置。
“公平一点,同时开枪,谁干掉他,等会决战的时候身上多背一把枪。”王朗提出建议,孟宏同意,拍掌签订了条约。
“这小子一定想不到是我们干掉了他。”王朗贱贱一笑,瞄准了仲达,全神贯注。
‘碰’
仲达一惊,竟然在枪响之前就翻身滚离原先的位置。
“靠,你开什么枪,惊动他了。”王朗骂道。
孟宏尴尬笑笑:“激动了,这小子的第六感比以前还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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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朗不满的嘟囔了一句,身为他这个级别的兵王,第六感是必备的。这不是什么超能力,而是对危险事情的一种感应,比如说一个人盯着他超过两秒钟,不论在哪里,王朗都会心生感应。这种能力其实不仅仅只有兵王才有,普通人也会有,而且有很多例子。自然界这样的例子更多,比如动物对于危险的感知能力。而兵王只是把这种能力提升。
“靠,他发现我们了,闪。”王朗刚说完,他刚才站的位置便激射起一道尘埃,险些击中他。
“你怎么比我要先发现?”孟宏不解地问道,他刚才也感应到了,但比王朗要慢半秒钟左右。
王朗没解释,他在十八岁那年就开始出任务,不知经历过多少生死,感知力在孟宏之上是必然的。信仰基督的佣兵把这种感知力成为上帝的恩赐,伊斯兰教的佣兵们称之为真主之眼,什么都不信的人大难不死之后会喊一句,对面的傻逼,老子还活着,然后就中枪挂了。
而王朗把这种感知能力成为小白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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