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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下手太重,把他打个半死就行了,最好卸一条胳膊或者断一条腿就行了。”那个长得有点严肃的男生说。
这时候才听旁边的人说,周森旁边的学姐,正是副会长要追的妹子,只不过目前死乞白赖地追了一年也没追上,花也送了无数次了,但是学姐只表示,大学期间不想谈恋爱,虽然他时常跟小弟们说,这就是他的女朋友,但是学姐一直没答应他,说白了就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这种事情在校园内很常见。
不知过了多久,大巴车终于到达目的地。
我们一行来到了一个叫十八湾的地方就开始烧烤了,这地方,有山有水,特别适合烧烤,烤累了还可以下到河里去摸鱼。
等到开始烧烤的时候,周森全程在那学姐旁边,照顾得无微不至,烤好了肉马上就递给师姐吃,然后接着烤别的,不到一会,师姐就被他源源不断的食物给撑饱了。韦达在另一个烧烤小组里看得咬牙切齿,显然他已经没有心思烤肉了,估计在心里想着怎么把周森给架起来烤了,旁边的一个小弟说找个机会教训他一下吧,经过这小弟一拱火,韦达更气了。
傍晚的时候,趁着周森走去上厕所的路上,韦达找了几个小弟把他围住了,拿食指指着他说:“你小子离那个妞远点,我的妞你也敢泡?”
“你的妞?师姐跟我说她单身,没听她说有男朋友。”
“大家都知道这个妞是韦哥的女朋友了,你一个大一的,懂个毛。”旁边的一个小弟煞有介事地说。
“且不说她是不是单身,就算她有男朋友了,没结婚,我照样可以追她。”周森理直气壮地说,一副冲冠一怒只为红颜的样子。
“再骚扰她就揍你,信不信?”韦达恼羞成怒地说道,明显提高了音量,仗着人多势众,态度显得很嚣张。
周森怎么可能受他威胁,加上大家都喝了点酒,有点上头,年轻气盛的,老一辈的人说现在的年轻人就是爱冲动,其实一点也不假,能动手解决的问题绝不浪费口舌,小时候老师也常教导我们,要从小就培养好自己的动手能力,我想周森应该是把这句话牢牢记住了并且经常把它付诸于行动。于是周森就和他们在那里推搡了起来,房子贵一看周森被围了,马上抄起酒瓶就冲了过去,边跑边叫“周森被欺负了,是同一个班级的,就抄家伙过去帮忙。”
于是我也放下手中刚烤好的两串鸡翅就冲过去了,同班同学兼舍友兄弟被欺负了怎么能忍,张杨也叫上身边的几个同班同学一起冲了过去,于是,两帮人就混战在一起。一开始双方都有拿着酒瓶和木棍的人,但是也没有打算把对方往死里打,最多就是拿来装装样子,吓吓对方,象征性地挥舞几下,大家还是有分寸的。
后来打到一半的时候,张杨正追着一个人打,结果那个人说,自己人,自己班的,于是张杨就松了手并且说了句不好意思打错了,然后就去追别人打了。后来有一个人被张杨追着打,也跟着说,自己人,自己班的,结果就在张杨转身去追别人打的时候,他从背后偷袭,一啤酒瓶就往张杨后脑勺砸去,还好老杨下意识躲了一下,砸得不重,但是眼镜却在转身的时候被砸掉了。
此时我正在张杨几步开外厮杀,这一幕刚好看得真真切切,这家伙实在是卑鄙,别人诈降也就算了,他假装自己人还下手这么重,于是我抢过旁边的人的木棍就往他头上招呼,随着他大叫一声,鲜血直流,瞬间脸色惨白,大家听到他痛苦的惨叫声,双方都停手了,旁边的同学赶紧拨打
把他送到了医院包扎。而这个被砸破脑袋的人,正是韦达。
过了几天,我和张杨去饭堂吃饭,看到韦达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拿着饭盒一瘸一拐地走出饭堂。鉴于那次参与打群架的人比较多,为了不影响学籍和毕业,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把这个事情捅到院领导那里去,于是,这个事情就在我们中慢慢淡去,谁也没有再提起。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这哥们。
没想到大学毕业后的今天,又见到这货了。碍于在刘子群面前,我伸出手去,客气地说道:“胡四海,很高兴认识你。”一副初次见面该有的基本的讲礼貌的样子。
“你好!幸会。”他也假装客气地伸出了手,也许是在子群面前,他得装一下。
子群说:“这是韦达,我同事,我们一起过来出差的,听说好像你们是一个大学的,我心想可能你们会认识,就把他也叫上了,你不介意吧?”
“这有什么介意的,我无所谓。”我说,其实我心里是很有所谓的,我们俩吃饭,杵着这货算怎么回事,极大地不方便我们聊天和忆往昔峥嵘岁月,但是,想着既然是子群的同事吧,就给个薄面了。
他先是象征性地问:“你们想吃点啥?深圳我也挺熟的,刚毕业那会就在这边呆了差不多一年,后来才去的广州,所以对这边还是很亲切的。”这语气搞得深圳是他家一样,其实,只是想问刘子群想吃啥,当然了,他在我这个深圳通面前装逼,我也没揭穿他,也许当时不忍心吧,我只是轻蔑地付之一笑,我还担心他看不出来我的不屑,故意加重并且拉长了笑的语气。
当然了,此次我重点也是照顾刘子群的感受,这么多年朋友了,异地重逢,倍感熟悉,所以直接说,看她的意见吧,子群说想去吃啥就吃啥。
刘子群直接说,想吃西餐,我们去吃西餐吧。
说实话,西餐这玩意,我不是很喜欢,在一个西餐厅里,放着听不懂的洋人的音乐,每个人自己弄一盘半生不熟的肉,弄一杯红酒,一刀一叉,这样吃起来就有情调了吗,就罗曼蒂克了吗?感觉真的不如吃大排档来得过瘾,撸串就更爽了,就着啤酒,大家也不用端着装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哪怕由于吃肉太快不小心把肉掉到桌子上了也马上用手捡起来往嘴里送,如此不拘小节、快意人生,那感觉,通透,敞亮!
但是没办法,既然刘子群喜欢去吃,那就只好去了。最终我们进了一家法式西餐厅,叫啥名字忘记了,这东西中文名我都记不住何况还是外文名的,一年也不来一次的地方哪里还有那个闲情去记住它叫什么名字。
一进了餐厅,我和刘子群坐下之后,韦达走到靠近刘子群的位置旁边坐下。服务员拿菜单过来放到桌面上,韦达直接拿起菜单,熟练地点了几个我没听过的菜,还顺带点了一瓶红酒,然后颇有研究地跟刘子群介绍那几个菜好吃,说是西餐的特色菜,就着红酒品尝,简直绝配,给人感觉就像专门为她点的一样。这货熟练的动作,一看就是经常出入这种高档西餐厅然后练就一身装逼的功夫。子群直接问我,你想吃点什么,我说,来一盘红烧猪蹄吧,好久没吃了,特别想吃。
韦达直接咧歪了嘴笑出了声,子群也忍不住笑了一声,说,别闹,这里哪里有猪蹄,改天再和你去大排档吃猪蹄,今天我替你点了吧,就给你来一份牛排吧,其他不用点了,韦达也点了好几个菜了,点多了也吃不完浪费,看来还是老朋友了解我,好,既然没猪蹄那就这个了,我说。
在等上菜的时间里,韦达每次都想把话题引到他们公司去,毕竟他们在同一个公司,可以一起吐槽下对公司制度和领导的各种不满,共同话题也多,以此来拉近他和刘子群之间的距离,而且还可以达到把我孤立到一边的目的。我呢,一边懒得理他,一边在玩玩手机,时不时对他幼稚的观点付之一笑,时不时回几句子群问我看法的话。
听他这话语间,都是充满了对一个女人的柔情蜜意,一副明里暗里都是讨好刘子群的样子,试问如果一个男的不是对一个女的有意思或者动了心思,有必要这样子做吗?这就是秃子头顶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
后来菜上来了,我手起叉落,拿起叉子就先尝了第一口,虽然吃起来还可以,但是我也表现出了极大的不满意,这都什么玩意啊,这么咸,这是打死卖盐的了吗?而且这菜名字也是够奇怪的,正常人就点不出这个菜来,还特色菜,我看还不如我炒的空心菜好吃。
看到我痛苦的表情夹带着极度的厌恶,韦达尝了一口,不过我都吃成了这样痛苦的表情了,如果他还说这道菜好吃的话,就证明他是因为这道菜是自己点的而为了面子有点装了,于是他也只好摆摆手说,今天的菜味道是有点不对,按理说这个菜一般不会做得太咸的,这做得有失水准了。
我直言他不会点菜,换个人来点菜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点的什么玩意啊,他狠狠地瞪着我,我们怒目相对,战事一触即发,估计如果不是在餐厅里怕丢脸,他肯定要上来揍人了。我反正是没有丝毫畏惧,做好了随时迎战的准备,就像是当年共产党面对国民党的围剿无所畏惧一样,而且毛主席曾经说过: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不用怕他。
后来吃着吃着,突然感觉刀叉用起来不太顺手,一刀一叉感觉还有点粗鲁,于是我招手叫来了服务员:“你好,麻烦给我一双筷子。”
韦达一下没憋住,终于撒开了笑起来,嘴里还念叨着:“真是土鳖。吃西餐哪里有用筷子的,就算没去过外国也总该看过电视吧。”
“你要这样说的话我就不同意了,我用不惯刀叉,用筷子怎么了?”我说,“这里是中国,哪个中国人吃饭不是主要用筷子,你用刀叉就充满了高级了?再说了,刀叉也是咱中国人最先开始使用的,据《史记》记载,古人最早过着大快朵颐的生活,刀叉更方便割肉食用,而刀叉本身也是从兵器演变而来的,带有一定的野蛮性。后来,随着我国烹饪技术的发展,人们食用的食物越来越精细,才开始改用筷子优雅地进食,外国人的西餐厅用刀叉进食也是咱中国人玩剩下的,这有什么可优越的?”
“其实还真不是我胡乱吹嘘,据考古发现,我国在距今大约
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时期就已经开始使用勺子,距今
年前开始使用餐叉,并且到战国时期仍在使用,到了殷商时期,人们为了追求美味,将大块的食物切成小块,刀叉便不再适应人们的进食习惯,筷子逐渐取代了它的地位,也就是说,刀叉最早是中国人发明使用的,只是后来被我们的祖先摒弃了。所以用刀叉就餐还真的就高级优雅不到哪里去。”
我一口气说完,心里不禁为自己平时喜欢读点课外读物而沾沾自喜,尤其是自己今天装逼还派上了用场,而一旁的韦达顿时无语了,再也笑不出来,积聚着新仇旧恨,咬牙切齿地看着我,一副摩拳擦掌要动手的样子。
子群用手拍着我的肩膀,压低了声音说,兄弟,你说的很对,知识还挺全面,但是这是我同事,多少稍微给个面子,别把关系搞得太僵,这是餐桌上吃饭呢,不是在跟敌人谈判的桌子上,我知道你可能吃不惯,先将就吃点吧,改天我专门请你吃猪蹄。
后来子群问我,现在摆摊的生意怎么样了?我直接说:“货都被城管抄了,现在是无业游民。”
韦达一听说我无业,立刻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取出名片假惺惺地说:“我们那边很多部门都在招人,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公司,我可以给你内部推荐一下,子群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一副充满了优越感和显摆的样子,好像公司他家的一样,显得他多成功和多乐于助人一样,正常人都知道他什么心理,刚才还剑拔弩张的一个人,现在就要给你介绍工作,肯定没安什么好心。
子群也说:“是啊,我们集团总部那边正大量招人呢,现在公司业务扩展,新部门刚成立,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电子专业的,我们那边的软件和硬件开发的岗位都在招人,你真的可以来面试一下。”
“算了,我担心水土不服,广州那城市我不是很熟,兴趣不是很大,如果不是在深圳待不下去,我是轻易不打算换城市的,我还是继续摆我的地摊吧,我觉得挺自由的,过两天我再去进点货就是了。”
“好吧,随你了,我觉得你是技术大牛,摆地摊这种小打小闹的绝对不是你的主业。”刘子群肯定地说,“一个在学校期间经常参加电子设计比赛拿奖的人,怎么可能不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工作,这不是你的风格。哪天我们集团分公司开到深圳来了,你一定要过来面试下。我们公司就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这人啊,被夸的时候就是爽得飞起,尤其是被熟悉的妹子一顿猛夸,我连连点头表示答应。
吃完饭之后,韦达执意要安排下半场,“我们去酒吧坐坐吧”,其实主要也是问子群的意见,我跟子群说:“我还有事,先回了,你们去吧。”
“夜生活刚刚开始,就回去了,一起坐坐呀?”韦达一副假模假样地说,其实,恨不得我马上消失,别在那里碍事。
“我也不去了,正好胡四海和我住的地方近,他可以送我回去,顺便我们可以再聊聊天。”子群说。
我在心里暗暗自爽,子群宁愿和我走,也不和他一块去,这样就很泾渭分明了,她在我和韦达之间,选择了我。
在回去的路上,我们聊了很多往事,庆幸的是,这么久没见,我们依然还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岁月可以在我们的经历上增加沧桑,却无法抹去我们的友情,真正的友谊,真的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我问她:“你那个同事韦达是不是对你有意思,感觉他全程都是一副讨好你的嘴脸,看着就恶心。”
子群:“别胡说,我们就正常同事关系。”
“正常吗,我怎么感觉挺异常的。”
“好吧,我承认,他是有表达过喜欢我,但是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只是把他当朋友。”
“那我就放心了,千万别被他骗了,到以后追悔莫及,此人心术极为不正,不足以托付终身。”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人值得托付?”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现在你身边就有一位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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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也要找像他这样的。”我用自己的拳头拍打着自己的胸脯,铿锵有力地说。
“又在那里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了。”
刘子群这个人呢,从认识以来给我的感觉就是:人缘挺好的,以前高中的时候就感觉她在每个班都认识有那么几个人,而且都是好朋友的那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在城区的缘故,感觉他们城区的这帮人好像都相互认识,可能是同一个小学不同初中或者同一个初中不同小学的同学,所以到了高中,他们都是同学的同学,认识也就不足为奇了。
还有就是她换男朋友换得比较频繁。如果不是这一点,可能我会考虑跟她在一起,为了不成为她的前男友们大军中的一员,我决定只和她谈友情和友谊,不谈爱情。
不过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找对象就像鞋穿在自己脚上,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如果穿得不合适,那何必勉强,只能继续找到合适的再穿上,否则就会一直不停地换鞋。
其实我也挺欣赏她的思想独立和对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的一面,这也是我喜欢与她交流的原因之一。
之前她还时不时问我对一些东西或者事情的看法和态度,因为在她看来我就是一个典型的男人,很多时候,观点和看法就代表了
%的男人的看法。
后来没过多久,韦达就向子群求爱了,意料之中被拒绝了,原因是他想要尽快结婚,而子群呢,总感觉年纪还小,而且感觉两人在一起的感觉不是很适合,差那么点意思,没有达到很心动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