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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诺听到周围有些动静,顺着声音的方向看,竟有一匹大红色骏马被拴在那里。
连诺也是懂点马的,这匹马长的很俊,不光是它那血红色的外表,更是恰到好处的肌肉结构,近呼完美的身体比例,最为摄人的是那双冰冷的马眼。
这是一匹神驹!
但这是父母的陪葬品,不能拿走,连诺只好暗道可惜。
左右也没什么事了,连诺打算上去。
上去的时候比下来时快多了,没一会就回到刚进来时的阶梯,每踏一个台阶,身后墙壁上的火烛就灭一次。
所以身后是一片黑暗,连诺心里发怵,就加速奔上去。
看到正在等待的罗提克与迪伦,连诺才有些安全感。
寻常的恶灵估计也不是连诺的对手,但因为心里因素的原因,对那种东西有着天然的畏惧。
“我们回去吧,去普格斯特城里看一下。”连诺道。
然后便出了墓林,在一百军队护卫下来到了普格斯特城下。
白天的普格斯特城是敞开的,因为城里狭小的原因,导致平民们摆摊交易设在了城外,所以连诺到达时,城外已经形成了集市。
“迪伦,你带着士兵们去维持秩序,老爷子你先去市政厅里召集我的那些部下,我自己在这里逛一下。”连诺吩咐道。
此时距离城门外的集市已经不进了,连诺不打算大张旗鼓的进去,而是先考察一下,也就是微服私访。
因为罗提克在平民面前有太高的辩识度,为了不引起慌乱,就先支开了军队与罗提克。
“遵命,少爷,要不留下几个守护你吧?”罗提克道。
“在这里能有什么危险,去办你们的事吧。”说完连诺就自顾自的朝集市走去。
而迪伦在连诺吩咐的时候就已经开展了自己的工作。
突然想到自己的着装和容貌,连诺颇为无奈,只能半道折回普格斯特堡。
……
集市面积不大,但人流量是很可观的,只是没有达官贵人,尽是些粗布平民。
有充斥着各种繁杂的叫卖声,还有小孩欢乐的在里面流窜,嘻嘻闹闹,不小心触碰到一些摊主,就会有被追着屁股臭骂。
很多人都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在他们眼中,也许普格斯特就是大城市了。
所以集市上的摊主,或是采买的平民都是互相认识的,甚至对方家里几口人,有多少孩子了,孩子几岁了,都能一清二楚。
普格斯特不是什么大城市,只是一个政治上特别的普通小城。
韦杰莱还是一如既往的和伙伴门游走于集市之间,他的父亲是一名鞋匠,母亲已经病逝,每天早晨他都会跟随父亲去集市为人修补已经坏掉的鞋。
但他不喜欢修补坏鞋,他想制作新鞋,制作漂亮的新鞋,然后在城里租个门面。
但是父亲说,租门面要很多钱,而且据说贵族们并不愿意我们在里面开店,可恶的贵族。
现在已经是下午了,集市上的人比早晨更少了些,修鞋的人也更少了,于是我就有了可以和伙伴们玩耍的时间。
我们经常在集市上打闹,布鲁先生看到我们就要大骂,骂我们没有撒尿的东西,因为我们经常不小心打翻他的草帽摊。
不知不觉已经十岁了,要不了多久就不能再这样玩了,父亲因为经常弯腰补鞋的原因,腰越来越不好了,有一次甚至因为腰的疼痛睡不了觉。
我马上就要接替父亲,每天早晨坐在那个位置上了,也许是明天也许是明年。
吉姆的父亲为他做了把木剑,我很想玩,很多朋友都很想玩,我们都羡慕吉姆有个木匠父亲。
但吉姆是我们的好朋友,他说,如果我们追到他,我们就可以玩一下那柄木剑。
于是我们就开始追吉姆,可是吉姆跑的太快了,而我跑的最满,可恶。
他们都跑太远了,我只好努力追上去。
但是,但是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是一个大哥哥,我很还怕,因为我看到他的衣服很白,很干净,布料比父亲藏在阁楼上的那件衣服还好。
而我的身上很脏,好像弄脏了这件洁白的衣服。
他很高,在我见过的所有人里,他是最高的。
太阳太刺眼了,我抬头想看到他的脸,眯着眼只能看到是一个满脸胡渣的哥哥,为什么是哥哥呢,因为我感觉他很年轻。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韦杰莱站立低头道。
“很礼貌的孩子,我原谅你了。”那名胡渣哥哥道。
“这里人很多,这么快的乱跑是不对的。”
“我,我我知道了。”韦杰莱很紧张,也许,这就是父亲所说的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