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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将晚,费兴起身告辞。公孙丰出门相送,玉卿回首一笑告别,便同父亲上了马车,奔学馆去了。公孙丰兀自站在原地,目送他们远去。
次日清晨,公孙丰刚醒来,便听到门口有人喧闹,忙让丁一出去看看外面发生何事。原来是附近住户商贩和工匠们聚在门口,说是请大人给此地取个名字。
公孙丰出得门来,对众人说:“此地距离京都凉城十三里,就叫‘十三里镇’吧!”
一位工匠师傅忙说:“我们众人都是乡野庶人,不通文墨,还请大人题字,我们刻在界牌石上立在路口,好让过路之人知晓此地名。”
公孙丰打发丁一取出笔墨,研得了墨,蘸饱了笔,执笔半晌,迟迟未落。他看得懂篆文,却不会写,于是提笔写下“十三里镇”四个简体大字。
自此以后,小镇就有了他的名字——“十三里镇”。但是熟悉这里的人,知道是由于公孙丰卖盐盖房,才逐渐发展起来的,都习惯叫它“盐镇”!
刚写完字,笔还没放下,远处跑来一个十三四岁的孩童一跤摔在他跟前,将他手中的笔撞飞了。公孙丰捡起笔,交给丁一,将眼前的孩子拉起,上下打量了一番。只见这孩子光着脚丫,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衣,还补丁摞着补丁,胳膊腿被擦伤,却拼命不让瓦罐着地。就在这时,后面追来一个米店伙计。
原来这孩子经过米店门口,看到店门口笸箩里晾晒的米,趁米店掌柜不注意,偷了两把米放进瓦罐里,正被从凉城运粮回来的伙计撞上,这才发生刚才追赶的一幕。
公孙丰看着面前的孩子,想起小时候的自己,有一次去山上偷桃,被放狗撵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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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触颇深。忙问周围人这是谁家孩子,却都说不认识。
孩子被米店伙计推推搡搡,进了米店。公孙丰要带走孩子,米店掌柜坚持要带孩子去报官。按《北冥律》,偷盗他人财物者,不论偷盗多少,一经抓获,一律断其右手!公孙丰看了看孩子,五官还算端正,只是脏乱了些,不象凶顽之徒,况且还小,便生了恻隐之心。
打发丁一回家取来一贯钱,扔给米店掌柜,公孙丰说道:“你不是要报官嘛,我就是官!把他交给我,一定会还你公道!”说罢拽着孩子出了米店。
按理说,公孙丰救下他,他该感谢才是,可这孩子自始至终一言不发,一直死死抱住瓦罐不肯放手。公孙丰将他带回院子,吩咐下人打水给他洗了把脸,看着也眉清目秀的。任凭公孙丰怎么问,他都不作答,只是紧紧抱住罐子,仿佛担心别人抢去一般。
家人已经准备好了早饭,公孙丰招呼孩子一起上桌吃饭。孩子上得桌来,先把瓦罐放在眼前,端起饭碗胡乱吃了两口,匆忙从怀里掏出一个已经污黑的白手帕,拿了一块鸡腿包在里面,重新放进怀里,抱起瓦罐朝门外便跑。
公孙丰让门房家丁拦住他,走上去问他:“你能找到住处,对吗?”那孩子点了点头。于是公孙丰忙让家人备车,将孩子抱到车上,丁一悠鞭打马。
主仆二人随着孩子的指引,往南行进了七八里地,来到了一处小河流边的山坳里,背靠着山坡有一个山洞。
马车刚一停下,那孩子立即抱着瓦罐跳下车,钻进山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