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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善战者翔于天之上()

(妖少:更新得很少,大家见谅,连输了两天液,手指是被海鲜的壳扎了,得了甲沟炎,右手小尾指已经彻底变形,指甲下面全是脓水,指甲的颜色都变成黄白相间了,不要说是打字,平放在床上都疼,打字时就算不用那个指头,别的指头动,都会带得疼,不过输了两天液明显好些了,明天再次输一次,在此期间,更新得少,还请多多理解)

在俄罗斯的乌拉尔山脉,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游牧民族,他们自称为“涅涅茨人”,平时靠驯养鹿群为生。

乌拉尔最北端是寒冷的冰原,如果顺着山脉一路向南方走,满山的积雪会渐渐被广阔无垠的阔林取代,直至变成绿色与白色混合的世界。

这是上帝赐予涅涅茨人的最珍贵礼物,虽然每年有

天要生活在冰天雪地,他们必须不断迁移,才能保证自己驯养的鹿群有足够食物,但就是在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磨练出涅涅茨人犹如大山般坚韧而粗犷的生命力。

由于生存环境过于恶劣,必须要不断迁移,绝大多数孩都在寄宿学校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一旦他们接受完最基本的教育,能够熟练的使用涅涅茨语和俄语,并能用俄语书写字,他们就要重新返回部族,从父辈手接过套索和猎枪,成为一个以驯鹿和打猎为生,每天生吃鹿肉的游牧民族。

把用过的教科书和作业本整整齐齐放进自己那只用鹿皮缝成的书包里,再看了看身边的教室,拉德不由轻轻叹了一口气。

他的学习成绩在全班名列前茅,只要他一直努力下去,他甚至可以考上大学,毕业后在城市里找一份工作。虽然他的太低,薪水不会很高,但是不管怎么说,能生活在都市里,都要比每天缩在帐篷里,顶着西伯利亚冰原上,那可以把人类骨髓都冻成冰的寒流发抖要强得多吧?

十四岁的男孩心里充满了无奈和失落,走出了教室,汽车已经停在学校外面了。他们这一批“学有所成”的孩,需要坐十二个小时火车,再坐十个小时汽车,最后再搭上雄鹿拉的雪橇,整整跑上四五个小时,才能看到自己的家。

其实不止是拉德,其他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情绪也很低落,在漫长的旅途,几乎没有人开口说话,直到那座熟悉的小镇出现在他们的视线,在几个孩的脸上,也没有流露出回家的喜悦。

十四岁,他们已经“成年”,要去肩负起生活的责任与义务。鹿群走到哪儿,他们就要把帐篷支到哪儿。他们要生成鹿肉,喝新鲜还热着的鹿血,穿鹿皮缝制的衣服,死了后身上也要被裹着鹿皮埋葬,总之一句话,他们一辈都要以鹿为伍了。

“身为一名‘涅涅茨’牧人,你必须要和自己鹿群的头鹿成为最亲密的朋友。一个优秀的‘涅涅茨’牧人,如果迷失在暴风雪没有办法找到营地,他会通过观查头鹿,从头鹿的反应找到回家的路。如果在走过一片看似平坦的地面时,头鹿突然犹豫起来或者开始打喷涕,那就表示你们脚下并不安全,很可能是一条没有冻结实的冰河,你必须立刻返回去,重新寻找另外一条路……”

一个月后,拉德赶着属于自己的鹿群,开始在乌拉尔山脉游牧,他的脑袋里塞满了各种长辈们言传心教的经验。说实在的,拉德对此有点不以为然,与其相信头鹿的直觉,他更愿意相信自己回来前,在学校外的商店里买到的指南针。

拉德的头鹿,是一只已经在这个世界上活了十五年的老家伙,甚至比拉德还大了一岁。它的体重只有十公斤,但是头顶那对树枝状向外扩散的犄角,幅宽却足足有一点八米,顶着这样一套玩艺儿,怎么看都有一种头重脚轻般的滑稽。但事实上,驯鹿的蹄掌大而宽阔,央裂线很深,行走时能接触到地面,最适合在雪地和崎岖不平的路面上行走。

驯鹿喜欢栖息在寒温带针林,它们最喜欢吃的食物是石蕊,也吃问荆、蘑菇及木本植物的嫩枝,象涅涅茨族人在放牧时,基本就是放任自流,头鹿带着鹿群找到食物,放牧人就扎营,什么时候鹿群想走了,他们就收起帐篷跟着行动。

平时再喂鹿群吃些盐,夏季烧草醺蚊,在驯鹿产期间,帮助母鹿照顾幼仔……这就是拉德的所有工作,虽然环境过于恶劣,但是却称得上“游手好闲”了。

选定牧场,扎营,挖火塘,把这一系列工作做好后,拉德拎起猎枪,打了一声响亮的口哨,三条通体雪白的萨摩尔犬摇着尾巴,一路小跑的跟在拉德身后,开始对他们即将生活一至两个月的区域进行一次侦察。

拉德每隔一段距离,就会用猎刀在一棵大树上刻下一个醒目的三角型,跟在他身后的三条萨摩尔犬,也会在树下撒几滴尿,一人三狗就是用这种方法,把他们选定的牧场“圈”起来。无论是野兽还是其他涅涅茨族成员,只要不是故意挑衅,都不会轻易踏过这样一条“边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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