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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候,孙小云总是给人一种雷厉风行的感觉。事实上,这几乎是每个成功的高级白领的共性之一:抓住每一个机会,不浪费任何时间。
匆匆跑到公司打了封辞职信交上去后,孙小云便提着保温瓶开始了她的赚钱大计。
实施进军餐饮业的计划时最好拥有自己的饭店。与其他饭店合作,让利事小,掣肘事大。虽然孙小云并没有足够的现金用来收购或是新建哪怕一家小小的饭馆,但是孙小云对这件事却胸有成竹。这个世界上,稍稍有点长远眼光的人倒也并不稀缺。只要这个人恰巧是某家饭店的老板也就行了。
孙小云先去江城一家有名的大饭店尝试,结果没有成功。走出那间大饭店的时候,她倒也没有生气。领班的言下之意似乎也有些道理:如果随便什么人随时都可以去见老板,那么老板还不得忙死?况且,万一有些人只是捣乱,那么负责的领班岂不是要坐蜡?理解归理解,孙小云倒也不至于非要哭着喊着去给一个不认识的人指点财路。
好象投机专家索罗斯说过,机会更青睐喜欢冒险的人,这句话看来还是有些道理的。
进入第二家大饭店后倒是见到了老板,不过孙小云还是没能成功。老板对调料很感兴趣,但是对被收购却兴趣不大。这家饭店的老板的底线是成为合作者,他无比固执地要求至少
%的股份。可惜孙小云和东方俊逸根本就没有寻求合作者的愿望。会谈以拉锯战的形式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孙小云最后还是失望地离开了。
只待了不到二十分钟便从第三家大饭店走出来时,孙小云不由产生了轻啐一口的冲动。这家饭店的老板更过分,他竟然声称必须拥有
%以上的股份,而且饭店招牌的所有权完全归他。
以前一直不是很理解为什么本领大的人就会脾气大,现在孙小云算是明白了。孙小云知道商业谈判有时候是个非常艰苦的过程,但是现在她似乎有一丝浮躁。同艺高人胆大同理,凭手里拥有的条件,孙小云有信心找到合适的目标。平心而论,想要让拥有几百上千万资产的大老板做出那样的让步,也确实是一件困难的事。合资公司中凭技术入股的例子不少,但是规模稍大的公司,凭技术入股者想要占据
%以上的股份,却似乎有点天方夜谭的中味道。所谓齐大非偶,看来大饭店是不容易谈拢了。那么,还是干脆去寻找中、小型的餐馆作目标。
孙小云一边在街头漫步一边思索着,走了一会儿,她的脚步停了下来。吸引她注意力的是一家名叫老龚靓汤的餐馆。这家餐馆的规模不算很小,有两层楼,目测餐厅面积在三百平方米左右。令孙小云满意的是,从临街整排的落地窗可以看到,这家餐馆虽然没有很豪华的装修,却给人一种非常整洁干净的感觉。
于是,孙小云走进了这家餐馆。现在时间只是上午十一点,大厅里除了孙小云之外根本就没别的顾客。餐馆里服务员的素质还不错,待孙小云在大厅里找了个位置坐下后,一名服务员赶紧放下手中的活拿着菜单走了过来。
孙小云翻了翻菜单,更加满意了。这家餐馆以鄂汤为特色菜,而排骨烘藕则是他们的主打招牌菜。八大菜系中没有鄂系,不过孙小云对鄂系中的烘汤却极有好感,因为她母亲的祖籍就是湖北,从小到大她不知喝过多少鄂系烘汤。
孙小云瞟了眼菜单,点了一份三十八元的排骨藕汤。知道孙小云只点一份汤后,服务员虽然露出一丝诧异之色,却也没有说什么。服务员这样的表现令孙小云对未来的合作更增添了一份信心。
不知道是因为客人太少还是因为汤早已烘好的缘故,孙小云点的排骨藕汤很快就被端了上来。
孙小云曾经听某个美食高手对鄂系食谱进行过点评。撇开美食的最高境界不谈,一般而言,好的菜肴必须满足色、香、味这三个起码的条件。而鄂系的烘汤虽然能够满足后两则条件,却无法满足食客在视觉上的要求——这是先天上的劣势,没有办法的。看到着眼前的汤,再联想那位美食高手的评论,孙小云心有戚戚焉。
排骨烘汤卖相很一般,香味倒是很诱人。孙小云尝了两口,觉得味道还不错。孙小云对此已经基本满意了。这时候,孙小云灵机动。她找服务员要了一碗饭,从纯净水瓶子里将一滴液体滴进盛着排骨烘汤的大碗里,然后倒出一些汤来泡饭。做完这些,孙小云再将服务员喊过来,一本正经地说道:“将你们老板请来。”
服务员愣了愣,问道:“请问,有什么我们可以服务的吗?”
孙小云摇摇头。“将你们老板请来。我有重要的事和他谈。”
用汤泡饭吃对胃并不好,这一点孙小云从小就知道,可是她喜欢这样做。用好汤泡饭,当汁水缓缓浸入饭粒之中时,那股鲜汤的滋味就会渗透到米饭里,使得米饭更加好吃。虽然这种错误的吃法对胃不好,不过反正一餐两餐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况且现在又没有人管着她……
孙小云一边吃着汤泡饭,一边回忆小时候因为这种恶劣习惯而被母亲狠狠教训的往事,竟然隐约觉得有些幸福。
汤泡饭才吃了一半,“老龚靓汤馆”的老板已经来了。
“小姐,听说你找我有事?”
孙小云回过神来看了老板一眼。老板大约二十五至三十岁之间的样子,一米七左右,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表情宁静,散发着一股儒雅的气息,怎么看都象个大学的在读研究生,与孙小云心目中的饭店老板一贯大腹便便的形象完全不一样。
“老板,你先喝一口汤我们接着再谈。”
长相斯文的老板听完这句话,顿时露出诧异的神色。这时,刚才那名服务员上前悄声对他说了些什么,老板的视线便转移到餐桌上显眼的纯净水瓶子上,脸上的诧异之色更浓了。原本孙小云以为这次会生出点什么波折,可是老板微微沉吟之后却露出决断之色,拿小碗盛了一些汤,用调羹舀了一点,然后以舌尖轻舔。
老板闭上眼,仿佛沉醉在某种感觉之中。半晌,老板睁开眼,眼中竟然精光一闪。
老板缓缓问道:“请问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老板觉得味道如何?”
老板的语速愈加缓慢了,仿佛舌尖处坠着千斤重的铁块一般。
“这汤刚一入口……香味便在口腔中爆裂开来,这种感觉从深处一阵阵袭来,而且还越来越猛烈……确实是鲜美异常,回味无穷……”
“……最令我吃惊的是,这股味道中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爽味……说实话,我从小随着父亲四处品尝美食,参加各类厨艺大赛,二十多年来,还从来不曾品尝过如此美味。听小文说,你只在那道排骨藕汤里加了点‘佐料’,小姐竟然从诡道入手而达到了厨道的最高境界,实在令龚某佩服。只是,小姐找我到底有什么事?”老板微微皱起眉头。“凭我襄樊龚家在饮食界那点薄名,应该还不值得小姐这样的高手亲自来踢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