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小哥的暧昧(给大家拜个晚年嗷!)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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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干嘛去!”秦可儿叉腰问道。
“这是我的事情,与你无关。”沈长歌淡淡的说道,开始穿上衣。
“喂喂!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不行!你还没有好呢!还有这个玉佩,还给你!”秦可儿把玉佩塞回到他的手里,“我刚刚只是和你开玩笑呢!你这人怎么这么呆呢!钱你可以等以后有钱了再还给我,不用着急的。快躺下,你的伤可能还没好,我再去找一下医生问一下。”话说完,秦可儿有些窘迫,直接把他推倒在了床上,风风火火的打开门跑了出去。
沈长歌躺在床上直愣愣的看着门的方向三四秒钟,突然叹了口气,坐起来把穿好的上衣又扔到了椅子上。肚子发出一阵悲惨的叫声,抗议他这个主人对自己的虐待。沈长歌望了眼那碗大枣粥,鼓起了好大的勇气端起粥,呼噜呼噜的喝了起来。
当粥喝到还剩最后一口的时候,突然从鼻子里发出了‘嗯’的疑问声,低头看了眼勺子,“我好像吃了她的口水……”
啊呜!最后一口也塞到了肚子里,轻轻的把碗放到桌子上,语气平静的自言自语道:“吃就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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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天的修养,还有每天
+的
补充,他的身体终于好了一点,头也不疼了,据女医生说是淤血小了很多,可是沈长歌知道自己脑袋里根本就木有淤血,而是一个坑爹的芯片!芯片怎么会缩小的呢!
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他毛骨悚然,甚至有过三秒钟犹豫要不要拿着刀子把自己脑袋打开看看里面情况如何,最好能用筷子把东西弄出来……不过后想起自己不是小强更不是蚯蚓,与丧尸僵尸之类的貌似也没有亲戚,他实在不敢保证自己打开脑袋之后还能有勇气活下去,故而放弃了这个想法。(尼玛,这根本就不是勇气的问题!)
最后,他不得不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自己脑袋里的那个狗屁玩意,貌似在缩小……莫不是人的大脑里还有一种像是胃酸一样的东西,叫做大脑酸来消化异物?(你够了!卖萌也给我有个限度啊!)
这两天他的记忆回来了很多,而且又和秦可儿旁敲侧击之下,大致的弄明白了自己的情况。
自己叫沈长歌,绰号小哥,浙大外院二年生。
就在昨天他终于照了镜子,知道了自己的模样。身高大约一米八二左右,修长匀称的身体,双眼皮,大眼睛,高挺的鼻梁,薄厚适中的嘴唇,整齐洁白的牙齿,还有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头发半长不长,带点天然的浅棕色,斜着搭在左侧的脸上,眸子说不上闪亮,但却很执着,很明亮。整个人看起来脸盘略显柔和秀美,若是女子,打扮打扮,当真可以为一个清新淡雅的大家闺秀,想必是可以嫁了的。
关于他身世的已知资料少得可怜,家里的情况也一无所知,只是知道他是
分考到的浙大,家乡貌似是龙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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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记不起来就算了,这还不是这两天让他想的最多的,最他只想知道,自己到底算不算是活人……
还记得前天他看到秦可儿的时候,会认为她没有穿衣服吗?那时并不是他的错觉,就是他的眼睛在搞鬼!昨天醒了之后就觉得自己的视觉不太对,有些东西恍恍惚惚,一会存在,一会不存在,有些时候会突然看到自己身体的骨头,内脏,大脑,肌肤。当时他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膀胱一紧,若不是自制力强点,恐怕真就尿了。后来他壮着胆子尝试了好久才终于摸明白。他貌似有了传说中的异能——透视眼。
当时他足足呆滞了一个小时,最后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的惊醒了。也再一次的意识到了自己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人了!高兴?还是沮丧!?不知道,他也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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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床上翻了个身,纤细修长的手指从白色的柜子上拿起纸和笔。一只手托着半边脸,另半边被窗外枫叶的影子搞得忽明忽暗。想了想,开始动笔。
“醒来的那天开始,突然发现身体变得不同了。眼仁从黑色变成了淡红色,没有脉搏,全身的血液已经不再流动,心脏的跳动可以随着自己的意识停止或者加快。心脏中,存在着一种与众不同的血液,血液是金色的,只是数量极少。”写到这里,他在底下打了个问号,标注到‘不同一’。
“另外,我身体发生的变化,应该都与这些血液有关!莫非这些金色血液就是我全身血液浓缩出来的精华!?血管之中还有另外一种血液,就是正常的红色鲜血,可我的身体不会再自己产生血液,那这些血液是从何而来的!?其次,这种血液几滴就足够维持脏器一整天的活动,这又是怎么回事?”
“这些血液貌似只存在于链接心脏的主动脉中,大约为一条动脉总容量的
%,这些血液都是经过压缩的血液精华,一滴血液可以分裂稀释为普通血液的五六滴,也就是说,虽然现在血液体积变少了,但是全身的血液数量其实是增多了。通过这种非自然渠道获得的鲜血,比如说输血,血袋中血浆等等,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变成金色血液的,充其量化为现在身体中流动的那些纯净的鲜血,来维持正常的生理机能。”
他停笔又想了想,写下‘不同三’。牙齿下意识的去轻咬笔杆。秦可儿刚好走到门口,适时的瞧见了他的样子,他那一瞬间迷茫的眼神和呆萌的样子就连秦可儿这个女孩子都没有抵抗能力,娇羞美艳的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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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不算完,除了自己的之外,还有别人的变化。
自从他前天醒来之后,惊愕的发现,他眼中所有人的人类每时每刻都在周身散发着一股淡淡的血红色雾气,这雾气干净,纯洁,清新,透着一股兰花的味道,雾气会缓慢的流逝,而他则仿佛是一些雾气的吸引源,以他半径
米的范围内,所有人身上那血红色的雾气他都可以吸收掉,本来他还不清楚这些雾气是作何用的,直到昨天领悟了透视眼后,才猛然发现它们可以增加自己心脏之中那金色血液的数量,但是增加速度非常非常的缓慢,差不多方圆两千米内持续三天,才可以增加一滴。
本不知道这些雾气是什么,直到昨天的时候,他隔壁房间的一个老人停止了呼吸,去世了,他才发现这个时候的人就不会再度散发血雾,故而他猜测这应该是一个人的生命力产生的自然挥发。他哪怕吸收了也不会对任何人产生伤害,这结果让他大大松了口气。如果吸收这种雾气会对别人产生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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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他会很困扰呢。
而他左思右想下,却猛然发现,想要吸收这种给他提供金色血液来源的雾气,貌似没有哪里比学校更方便了!人流量大,制度宽松,完全是一个专门为他设计的场所啊!他这个浙大的学生身份,看来突然变得有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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吱嘎——
正想着,门突然被推开,打断了他的思路,他抬起头一看,发现是去而复返的秦可儿。
“情况如何。”沈长歌把手里的纸撕下来扯成碎片,然后抬头问道。
“写神马呐,神神秘秘的,难道是给某个女孩子的情书!?”秦可儿试图在他脸上找到尴尬或者羞红的表情。
沈长歌抬起头看着她沉默了两三秒,而后随手把纸屑扔到纸篓里,“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秦可儿:“……该死的,沈长歌,你这个戳货!受,万年小受!”
“情况如何?”沈长歌仿佛没听见她‘恶毒的诅咒’,重复问道。
“就让你自己寂寞到死吧魂淡!你可以出院了!本班长大人才不管你呢!”秦可儿一边说着,却随手将他吃的药和衣物拎了出去。“一点都没有情趣,呆死你算了!难道和我在一起你就找不到共同语言吗!就不能和我说会话吗!”
砰!
秦可儿气愤的摔门而去。
沈长歌穿衣服的动作缓了一缓,然后又继续穿了起来。
“说什么,难道要我说你今天的内衣很漂亮吗?还是说要带罩罩预防大白兔下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