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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在长安城,万花楼的名气不如醉群芳,他没有醉群芳的规模,也没有醉群芳奢华的布置,如果说醉群芳吸引的是长安城的名流雅士,那么有几个钱的土财主最爱去的就是万花楼。
因为万花楼姑娘多,据说如果她们站作一排,能从朱雀大街的南边排到最北边。
如果你愿意换花样,每天找两个不同的姑娘陪你喝酒,时间长了不敢说,万花楼能保证十年之内姑娘不重样。
李起根现在就在万花楼喝酒。
当然不是一个人,一个人的话大可以在家喝。
左首的姑娘负责倒酒,右首边的姑娘负责夹菜,他只需要张嘴就可以。
对面还有一个腰肢柔软的像蛇一般的美女,怀抱琵琶,玉手轻捻,叮叮咚咚一阵响,好似泉水一般。
虽然还没喝几杯,李起根已经醉了。
醉的即使是坐在铺着锦缎的宽大椅子上都觉得不舒服,他想要去床上躺一下。
当然也不是自己躺着。
雅间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有两个人闯了进来。
其实客观点说,这两人不是闯进来的,虽说走在前面的人脚步有些慌乱,后面那个年轻人步伐可是很沉稳,就像是在自家后花园漫步一样。
李起根有点不高兴,任谁这时候被打扰了都会不高兴,那怕是他很熟悉的人。
他刚要质问,对面眉目清秀看起来很斯文的年轻人说话了:
“李起根?”
他点点头,刚想质问年轻人是谁,来这要干嘛。
右手突然被抓住,握着他的手稍显稚嫩,但却很有力量。
“咔嚓”一声,再看时,李起根的右手已经被强按着砸在了桌子上,砸碎了盛着小黄鱼的盘子,汤汁四溅,余力未减,又穿透了厚实的红楠木方桌,卡在了桌下。已经有鲜血从他手上流出,滴落在地毯上,又散了开来,像是朵朵妖艳的红色花朵。
李起根一身惨叫,上身已经伏在了酒桌上。豆大的汗珠丛脸上滴落,落在桌子上,脸上肌肉一阵扭曲,显得痛苦不堪。
三个陪客的姑娘一阵尖叫,吓得花容失色,纷纷逃窜。抱着琵琶的姑娘由于跑的慌张,脚踩在了自己的拖地长裙上,摔得狼狈不堪。
林策坐在李起根对面,从盘子里撕下一根鸡腿,撕了一块肉下来,放到嘴中。
“问你几个事,只要老实回答,今天就不难为你。”
李起根用左手抓着自己的右手腕,用力捏住,以减轻点右手上的痛苦。
“你,你说。”
他明白这时候已经轮不到自己问东问西,对方一个不高兴,不定身上哪处还会遭殃。
“长安城里失踪姑娘的案子是不是你们做的?”
“不是。”
话音刚落,左手就被一把抓住高高举起,眼看就要面临着和右手一样的命运,李起根忙大喊一声,“别,别,我说。”
“不全是我们做的,头几个案子是血炼魔做的,他被抓住后的案子才是我们做的。”
“坐了几宗?”
“做了四次,失手了一次。”
“怎么失手的?”
“鬼知道,关在厢房里不知道被谁救走了,还折了一名兄弟。”
林策暗道。不知道谁?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那掳了几个人?”
“三个。”
“人在哪儿?”
李起根一犹豫,林策猛地一脚踩在他放在桌子下的脚上,疼的他又是一声凄厉的惨呼,好像杀猪似的。
“被卖到青楼去了。”
“哪个青楼,带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