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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里,年近五旬的县尊刘大人正襟危坐,穿着补雀的玄色官服,头戴乌纱,还留着不长的美髯,背景是俗套的山水朝阳图,所谓的:山正、水清、日明,即“清正廉明”,这与头顶上方所悬匾额“明镜高悬”可谓异曲同工,意即告诉百姓本知县办案公正、廉明。“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这正是身为一任知县所应有的品格和气度。
此时的县尊大人手持惊堂木,正欲拍下。旁边落座的师爷,正在不断地书写着。两边的衙役各四人,手持着杀威棒,面色冷峻。中间还跪着两个小民,一人拿着布,一人拿袋米,大概堂下太安静了,两人战战兢兢地,不准备告了,想着熄讼走人。
可县衙是什么地方,哪里是小孩子过家家,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不成了玩笑!只听“啪!”地一声惊堂木响,两边衙役配合着口称“威武!”那个拿着布匹的小民眼看着腿软起不来了。
感觉两人已经差不多了,刘县尊清了清嗓子,很是温和地说着:“王二,所告何事?”接下来,王二巴拉巴拉地说起了两人布匹换粮的事,旁边的李四不断地补充着。原来,两人约定好了兑换价格,五尺布换三斗米,可是王二的这块布正好六尺,按约定换的米要超过三三斗半。这下子两人犯愁了,李四说你就卖给我五尺布,我给你三升米多好计算;可王二不愿意啊,你说给你了五尺布,我剩下的一尺怎么卖啊!李四也犯愁,六尺布我该给多少米啊,哪里量的出啊!
原月都听得头疼,这古代县令真可怜,还要管这种鸡毛蒜皮的事情,不过看两人的样子,被堂前这么一吓,只要相差不大,很容易就能裁决好了:杀威棒这种道具着实地好用呀!
果真,只见县尊大手一挥,惊堂木拍下,“王二,你是不是一定要整块布出售?”
“是的,大人,这个布不像米啊,剩一点就不好卖了。”
“好了,只会答是与不是,别说那么多废话!”县尊清了下嗓子,“李四,你一定要买五尺布,还是六尺布也可以,只是这个多少粮食不好分?”
“小人可以买六尺布,就是这该多少粮食呀,还有我如何分给他?”
听到此处,只见县令大人,指挥着王二把布拿出来,刘大人当场拿出签令开始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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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反复三次,刚好六尺。接着又让李四把米拿过来,直接把签令都倒了出来,拿着签筒开始称米,一边称一边说着:“签令长一尺,王二布匹六尺正好;签筒装满为一斗,五尺布换三斗米,合一尺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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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米,也就是十分之六米,六尺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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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米。王二,拿着空袋子,装米。”
很快,县尊装平了三签筒的米,接下来第四桶在侧面上找着格子,不断地倒进倒出,终于使其内里的米装了十分之六格。
王二和李四,想着父母官总不会坑了自己,何况刚才县尊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再说还有旁观的人么。于是两人很配合地签字画押,“米,王二带走,布归李四!”
就这样两人口称着青天大老爷,高高兴兴走下大堂。
这时的县尊大人已经看到堂下等候的原月一行人,“县里的琐事,请不要见笑。”
刘县尊很好说话,不过听闻昨天夜话的原月可不是这么认为的:他是要有求于我,所以才对我解释,或许他觉得我可能不止是富贵家的公子罢。呵呵,真实身份没揭穿之前,一切需以礼相待才是。
原月不禁露出惊奇的目光:原来大堂里的签令签筒还有着如此用处!看来当初负责县衙装备配置的人,真是有心啊,知道原来县令的日常工作竟然多是这种家长里短。
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你说差一点又怎么了,至于闹到公堂么?
这是否说明他平易近人,为民作主?否则,如果原告吃五百,被告吃一千,那这个县衙准没人告状了,难道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