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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圭不愧是天下英豪!”

刘备拿着一张帛书,整张脸都可以看得出兴奋,望着在那里出神的方莫,他哈哈一笑,“四弟,可是为其所震惊,其实大可不必,早年间……”

“伯圭曾领兵十人,大战鲜卑数百骑兵而不落下风,如今他兵精粮足,有此战绩实在不足为过。”说到这里,他的脸上显出了一道缅怀之色,“当初,我与德然,伯圭共入卢师门下,今日我为三郡都守,他为骑都尉,都已名扬天下,可惜那德然却……”

刘德然,那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

根本没有什么成就不说,如今还借着刘备的名头招摇撞骗,当然……

此后他可能要更多一个人的名头可以借用了。

公孙瓒的战绩,足以让天下震撼。

鲜卑,或者乌桓,其实他就算是打了,也不足以震惊天下,因为谁都没有当这里的人是回事。

但是南匈奴那就完全不同了。

南匈奴虽然不是当初的匈奴,且跟那些人相比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但只要有这两个字在,就足以让天下称颂。

打败匈奴,不过百多年光阴而已,谁都还没有忘记,当初的大汉到底有多么丢脸。

因此,公孙瓒的战绩才会如此被人称颂,连早年间的一个事迹都挖了出来。

“不过这应该是在造势,想要给他更大的官职,不造势是绝对不行的,但……”方莫想到后来,苦笑一声,心里嘟囔,“以公孙瓒的作风来说,他还真干得出来十个人干鲜卑数百人。”

这家伙,本来就是以强硬对待异族著称。

杀异族如杀杀父仇人一般。

疯狂无比,且血腥万分。

光是这些,就足以让他获得一定的成就了。

“四弟,你还在想什么呢?快些准备一封书信,吾等好恭贺伯圭的功劳啊!”刘备哈哈一笑,提笔便开始写了起来。

如果是历史上,这家伙混的绝对没有公孙瓒好。

起码前面是这样的,到了后来,他成熟了,也更加厉害了,哪怕是天下枭雄曹老板,也都认可这个对手。

同时期的历史上,他现在只是一个小官,说不定还在四处逃窜。

所以,当他知道了公孙瓒的战绩,恐怕会很复杂。

但现在不会了。

灭了一部鲜卑,屠灭数万异族,此等功绩,比之公孙瓒都要耀眼很多。

心情恐怕会很轻松,说恭喜也是真心实意的……

想到这些,方莫也开始写书信。

公孙瓒跟他相识一场,而且对方那么的看重自己,他必须要写一封书信,来表达双方之间的一种感情,另外还有一点……

未来的公孙瓒,说不定还有机会合作。

这是最关键的了。

唰唰唰!

一封书信,龙飞凤舞的写完了,字并不怎么好看,不过他觉得对方也不会太过在乎……

……

……

“哈哈哈哈!”

公孙瓒此刻战甲在身,脸上也长出了不少胡须,但还是难以掩盖他是个帅哥的真理,此时他望着手中的书信,不断地发出大笑声,对着身旁的张辽道,“文远,快些看看,此书信可是那名震天下的方谦和所写,他在恭贺我,哈哈哈哈……”

初次见面,二人地位略有悬殊,但他自信万分,自知未来绝不会屈居于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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