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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笛自认为自己也算是有点天赋,但是和自己这位小表弟一比较起来,那些什么都不是,幸好自己早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现在也没什么失落的感觉,这些个作品没得说都是极品,可以预见到这三首歌曲会成为热门歌曲的,而自己的名气也会在圈内跟着水涨船高,这是好事,自己应该高兴。
夜宵过后,笛表哥很自然的住宿在了李浩杨的家中,李父李母是很欢迎的,但是李浩杨就不是很开心了,本来每天晚上都是自己安安静静写作的时间,现在多了一个不断在周围“观摩”你的人,还是个男人,这种情形怎说都是很别扭的,就更不用说笛表哥一直在四处搜索自己随笔的稿件这种事情,简直不能忍,于是这天晚上早早的两个人就睡了,第二天笛表哥带着李浩杨给最新一个章节的内容走了,平常都是李浩杨直接邮寄过去的。
报纸这种东西,时事新闻当然是民众最关心的一个版面,也是篇幅最大的一个版面,一般情况下会占据整整一张报纸的正反两面,有时候还会达到两张报纸的量,但这并不是报纸的全部,除了时事新闻还会有例如文体娱乐诸如此类的版面,当然其中也少不了例如故事汇这样的版面。
所以所谓的报纸,并不只是单单只一张纸,而是整整一套东西,李浩杨的随笔就发表在每星期六和周日的故事汇版面中,一个章节分为了上下两个部分,这是报社的营销手段,李浩杨也不好说什么,也没有决定权,毕竟版权虽然归他,但报社也给了他稿费作为使用了他版权的费用。
本来一开始像周六周日这样的黄金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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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李浩杨这种新人写手是没资格上去的,但销量摆在那里,好评也在那里,为了最大利益的经营,放在周六周日也算是顺理成章事情了。
而这部名叫《我的野蛮女友》的小说,也在高中之上的所有青年圈子中流传了开来,尤其是大学生这个圈子,这个圈子的年轻人一般情况下已经独立,或者半独立,对于周六日那一套报纸的钱还是花得起的,也形成不了负担,在往上的年轻人就更不用说了,已经步入社会,一两套报纸的钱对于他们来说实在是太小儿科了。
而令他们如此追捧的原因就是,这本书的故事是如此的贴近自己的生活,越看感触越深,好像每个人都能从主人公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也经历过相同的事情,再加上轻松越快、略带一点搞笑、有时又会感动的情节,让这个看报的风潮一直持续着。
而这股看报的风潮不光顺着年龄慢慢地向上蔓延着,也同时在渐渐响下蔓延着,甚至已经蔓延到了初中生这个群体当中,也是比较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
试想一下当你在课间的时候,看着三三两两的同学一人手里面举着已经快要赶上他们身体的大小的报纸在认真阅读,甚至偶尔还在互相交流的时候你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李浩杨就觉得很荒谬很荒唐,不过也只是感到荒谬罢了,自己的稿费一个子不少的就够了,李浩杨打着哈气慢慢地趴在桌子上如此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