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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我在房里堆满了白纸的大阵仗后又看了看满脸墨汁的我一眼,凌然的往后退一步,“那个……四姐姐,我娘找我有点事,我先走了。”
我一把抓住他的侧跨小书包,坏笑一下,“蛋蛋弟弟,快快来帮忙,你个没良心的,不想想平时你四姐姐我怎么照顾你的。”
蛋蛋弟弟一把扯回书袋朝我大吼,“说了好多次了,不要叫我那个名字!”
这一点,他应该和没墨了弟弟相互探讨一下。
现在我终于就要感激送他们来我身边的那几位公子大爷了,和明墨明芝他们一比,我的字写的极其丑,感叹京城人从小的良好教育之余,我想起小时候学艺的时候没有好好学写字,还是要悔他一悔的。就凭我这个长相,这个身材,还有这个干活的技术就是放到大户人家想当个丫鬟都不行的啊。
明芝趴在地上问我,“姑娘,我们抄这么多书干什么?”
“秘密。”我呵呵笑得肩头直抽,我将几个小故事写成短篇小说,准备拿到木言堂门口当个流动小摊贩,名字我都起好了,就叫“楚歌的绝版小小说”。
除了木言堂的少数人看见过我,外间的大众都只知道我叫楚歌,性别女,长相未知,传的疯狂点的还添油加醋道和一个长期留恋在莺歌院的风流的公子哥有一腿。
打开我苦逼的衣柜,将自己前几日在凤姐铺子定的白袍子拿出来理理,定了定心,明日要去抛头露面了。
这天我难得的早早起来,里边紧身中衣,外面松松罩了件白色长袍,束好头发,结好玉带,对镜一照,面如冠玉,多么漂亮的翩翩少年郎。
明芝帮我把裸露的皮肤涂成褐色,拿着小炭笔加粗眉毛。我微微压低了嗓子说话,本来还想贴上假胡子装怪叔叔,也好有点流动小摊贩的架势,但是那胡子抵在鼻子下面,惹得我总是打喷嚏,所以只好放弃。又做起原来在山上野人般大步走路的样子,连明墨都赞我说举止间竟无丝毫女儿羞态。
我很满意,踩上酿酒的大酒缸爬到黑蛋蛋家的土墙边,蛋蛋弟弟正准备出门,突然发现自家墙上有一个老鼠头。
他看了我一眼戏谑道:“你本就没什么女人的姿态,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