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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的阳光,青春的校园。
我们的张不绝,总算是凭着几个多月以来每天少玩四小时的刻苦,险之又险的堪堪踏入了他心中所能理解、触碰到的,最好最理想的大学——
市的北帝学府。
他只填了一个志愿,倒不是什么不成功便成仁的极端,只是他的感觉告诉他,稳。
上了,皆大欢喜,上不了,麻了个批。
反正,他早已习惯。
就如习惯了他的赌鬼老爸欠了一屁股债给他起了一个“不绝”的名字之后偷渡而逃,也不知是张家不绝还是赌债不绝;就如习惯了“世上的母亲没有一个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管”,然后他就遇到了那个世上也不存在的、趁年轻着急去外地重新开启另一段人生的人。
亲友独善,四大皆无。
好在,有爷爷。
但就在前一段时间,他光脚撒丫狂奔给爷爷报告他被录取的好消息之后,爷爷走了,笑容凝固在脸上,永远的走了。
在突然冒出的一众亲人协助下,他变卖了爷爷遗书上留给他的所有东西,离开了这个只有爷爷的故乡。
脸上笑着爷爷走时的安宁,身边带着一条陪他练球多年的野狗。
“绝绝子。”
踏入校园的那这一刻,张不绝轻轻念叨着这个词,尽管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不明觉厉啊,他给那条野狗取得名字,就叫绝绝子。
北帝学府篮球社,
市四大篮球社之一,无数篮球学子趋之若鹜。若是把
市的校园篮球称为江湖的话,那这里就是四大武林圣地之一,少林武当级别!
今天可是个好日子,社团招新了。
在张不绝为数不多的期待里,加入篮球社就是他目前最大、最重要的期待。
他爱打篮球,爱得疯狂,哪怕之前没人和他玩,他也一个人偏远的废弃场地练习,没日没夜,不知疲倦。
爷爷没钱,条件艰难。
篮球,是自己捡瓶子攒的。
球鞋,没有,那就不穿,反正一个人练习。
所以,张不绝从小就不惧任何打篮球的人,无论他是身高八尺体重也是八尺的怪物还是神圣殿堂里的传奇人物,他都不怕,因为——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也就在那个废弃的厂子里,他捡了条狗,也可能是,狗捡到了他。
清风,暖阳,小白云,美女,美女,大长腿。
“爷爷啊,大学真好!”张不绝排了一上午的长队,依然心旷神怡,由衷感慨。
“我说,同学啊......”前排一国字脸少白头的男子满面通红的转过身,尴尬又略显无奈道:“我也是大一新生......你内个......你饿了给你插个队吧。”
张不绝打小就没有朋友,习惯了被人无视,也习惯了无视人和一些无用的信息,至于尴尬,没有关系,他的表情包里只有笑脸,显然,这时也用不到。
一连串的话只有“插队”这两个字听进了耳朵里,于是他出于礼貌的谢了谢,面无表情地走到了前面。
“便宜了便宜了呵,自主创业自力更生,三块一个十块三个,同学你要几个?”面相淳朴的小伙热情地问着。
煎饼果子?!
社团招新的日子可以卖煎饼果子?煎饼果子为什么能在这里买?
张不绝如遭雷击,一顿沉默。
队,不能白排,对!
拿来吧你。
量少,手艺一般,对于没吃早餐的人来说,还真香。可嚼着嚼着,有了股亏钱的味儿......三块一个,十块......三个?
搁在捡瓶子那会儿,为了这一块哪怕头打烂,不过现在,他有钱,卡里有钱,可以闹但没必要。
恶狠狠地咬上一口,略带诅咒地扫一眼面相淳朴的摊主,一块钱的亏先吃着,仇也先记着。一回头,却在另一条长队的尽头看到了光,他一潭死水似的生命里的一丝曙光——沙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