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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唐大唐二和唐三
是不是福利还不一定,但是增加了一项本领却是一定的。
不过唐猛试着伸伸胳膊抬抬腿,却没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变化,灵活度,力量和过去一样,唯一的区别是赤身裸体,上面沾着一些不知道是人还是马的血液。
暂时还不能使用,没关系,应该和锅碗瓢盆神功一样,需要一个契机。
搞清楚了状况,唐猛拿出一套衣服换上,然后开始在狼藉的现场搜寻起来。
很快,那把焦尾琴和巨型螳螂的骨架都找回来了。这些东西显然没能幸免于难,大多数都埋在土里,但却一点损伤都没有。
由此可见,这些东西都绝非凡品。
重新把这些东西打包,唐猛扛着准备离去,却发现那群强盗也跟在后面。
经过了差不多一天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强盗们都被吓破了胆子,那些距离唐猛超过三十丈的人都被唐猛撕成了碎片,因此剩下的十三个强盗亦步亦趋,唐猛去哪他们也去哪。
看着这些骨瘦如柴衣衫褴褛的可怜人,唐猛最终决定带他们一起走。
饭店要发展,需要大量工人,这群强盗虽然可恶,但却有一把好力气,正好可以派上用场,而且不需要支付工资。和城南村的那些工人比起来,强盗们就是奴隶,且他们都把唐猛当做了天神,忠诚度更高。
强盗们大喜,他们本来是年前灭韩之战中被击溃了的韩国士兵,因为国破家亡才流落至此,这段时间来衣不果腹居无定所,还要随时防备被捕猎队抓捕,其实早就厌倦了这种生活。
如今有人愿意接纳他们,他们就是作牛作马也愿意。
连夜赶回中华饭店,麦苗很快就熬了一大锅稠粥,强盗们这还是几个月来第一次吃纯粮食做的饭,一个个吃的狼吞虎咽,热泪涟涟的。
吃完饭,接下来就是洗澡。
麦秸他们烧了好几大缸热水,全部抬到饭店门口,挨个把强盗们叫进来。进来一个就抓住一个,三下五除二撕掉身上残存的麻布片,也不管水烫不烫就直接按在大缸里面。麦秸他们不顾强盗们被烫的惨叫连连,两个死死按住,另外一个手持一个大刷子,没头没脑的在他们身上刷来刷去,不到十分钟就能把原本黑不溜秋的身体刷成白里透红,鲜血淋漓的了。
唐猛看得心惊肉跳,这是洗澡吗,刷厕所都比这个温柔太多啊。
不过这些人的身体实在太脏,浑身散发着扑鼻的恶臭,必须刷洗干净,唐猛也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日上三竿,十三个人都被刷洗干净了,赤条条站在院子里面,羞得蝴蝶她们都不敢露头。
打开储物空间,唐猛本想给这几个人每人一套保安的服装,可是意外地发现,里面还有不少迷彩服。这些服装,应该是大型饭店对工作人员进行军训时候穿的,为了和麦秸他们区分,唐猛就拿出十三套迷彩服来。
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当着十三个人穿戴整齐排成一排的时候,立刻就迸发出了一股精神劲,远比麦秸他们战队的时候整齐威猛,真不愧是曾经当做兵的人。
不过队伍虽然整齐,但是唐猛左看右看却总觉得别扭。从前面看,是十三个胡子拉碴的大汉,从后面看却是十三个长发善舞悍妞。这胡子头发也太长了吧?
一个字,剃!
胡子全剃掉,至于头发,顶多留一寸就行了。
麦秸压着他们去了酒坊,旋即那边就传来一阵鬼哭狼嚎般的惨叫,真不知道麦秸是给他们剃头,还是直接拔头发呢。
唐猛懒得去管,因为又到了准备午餐的时候了。
今天接待的是丰登,这家伙按照唐猛的标准来说,就是个吃货,而且还是一个附庸风雅的吃货。聚贤庄养了四五百号人,一年的开支不超过十万个刀币,而丰登却可以一顿饭吃掉一千七百个刀币。
按照这种速度吃下去,两个月就等于再建一座聚贤庄了。
吃货好啊,那可是饭店的财神爷。为了让丰登再接再厉的吃,唐猛今天还特意多上了一道菜。结果一群人吃的兴高采烈,呼呼喝喝的到了下午三四点才走。这顿饭不但吃的时间长,还创造了中华饭店自开业以来的一个先例——吃剩下的饭菜居然打包带走了。
当然丰登是大老爷,舍不下面子吃剩饭,打包的是公羊。
不过以唐猛的理解,这些饭菜最终会不会全部进了公羊的口,还是个未知数。
死要面子活受罪何苦来呢,浪费可耻,你就是把盘子舔干净了我也不会笑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