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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着一车类似蛇蜕的树片往回走去,街上的行人都纷纷的避让,似乎怕是沾惹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孟大嫂对此早就有所心里准备,家里死了男人,这还只是开始。
打造一副棺材,很难,棺材左右四周不是钉死的,而是需要胶封,或者是榫卯,这还不是最难的,难就难在这棺材板,莫古青还真没打过。
他是个铁匠,打铁的技术一流,偶尔也做过一些修补院墙的活计,可还真没干过木匠。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莫古青当时就是这么以为的,现在也是这么以为的,一个行业,当你不去亲手操刀的时候,你都不知道亲手去操刀有多难。
巧了,莫古青就认识一位同年同月同日同名同姓之人,勉强算是个童生,靠写一些艳俗小说维持生计。
时人就问了,小老弟,你一天能写几个大字,卖几文钱,可够一顿馒头?
莫童生微笑不语,深处三只手指头,三千。
嗨,三千字,你这也太少了,一日头写个三万字,你岂不是多赚十倍?
莫童生一脸的无奈,就算是这三千字,老弟我也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如今这背也坨了手也操了,还生怕哪日写不出来便断了粮食,三千字看上去少,您要是真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不得从那天蒙蒙亮写到日落西山。
晚上可也有些许时间,只是莫童生舍不得那点煤油费啊,苦也。
不提那莫童生如何凄惨,且先看莫古青如何打造这一副棺材板。
钉子锤子刨子一应俱全,莫古青叮叮当当了一日的功夫,也未曾在那木片之上钉出些许的印记,看着孟大嫂那期待的眼光,莫古青把锤子往地上一扔,“要不,你试试?”
时值日暮西山进,飞鸟也要入了那山林中,今日怕是难再有建树,莫古青还是要回去吃个晚饭先。
孟大嫂本来是想留着莫古青吃一顿饭的,扭扭捏捏的也没张开口,算了吧,就算是孟大哥生产攒下了一屋子的粮食,也不够她娘俩好几年的过活,莫古青此时的一口,有可能就是她们娘俩明日的一天。
莫古青摆了摆手,走了。
回了文娘的住处,残羹冷炙甚是凄凉,好歹还是给莫古青留了一口,牙狼在门口就跟莫古青交代过,文娘白日里是哭过的,莫古青也就对眼前这位小娇娘的态度有了些许的理解。
虽说是残羹冷炙,可文娘还是给莫古青留了最好的一些,鱼没了鱼头鱼尾,就剩下鱼身上那圆鼓鼓的鱼肉,一个肘子看似啃得干干净净,却还留下了骨头之间那最为诱人的骨髓。
人类喜爱骨髓,这是有历史佐证的。
据说是那遥远的未开化的蛮荒时代,人类还未曾掌握运用天地之间的元气,也没有出现铁器,人类三五十成群过着聚居生活,如果脑补不出画面,请参照鬣狗。
那时候的人类比鬣狗还不如,鬣狗有强壮的四肢,锋利的獠牙,人类除了脊柱上顶了一个重重的脑袋之外别无用处。
雄狮捕食了一头公鹿,啃食下了最为肥美的胸肋上的肉排,没没饱餐了一顿,走了。
接下来便是鬣狗,将那雄狮吃剩下的内脏,四肢再啃食干净。
鬣狗走了之后来了秃鹫,秃鹫最后便把骨头缝里残留那一丝丝肉末再次吃的一干二净,整个公鹿只剩下一副血淋淋的骨架,这个时候,人类来了。
他们拿一块块的石头,将公鹿的骨骼一点点的砸开,里面有什么?就有人类现在最爱吃的筋和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