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 真真假假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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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耽低下头应了一声,看不清表情。
路闻霖托腮坐了片刻,正要起身,忽然胸腹间一凉,一阵剧痛袭来。在她反应过来之前,第二把、第三把接踵而至,瞬息之间,五把寒刃已经洞穿了四肢和腹腔。
虽说偷袭者精准地避过了要害,可那口强咽下的血,终于忍不住吐了出来。
莫耽拭去手中匕首上一串鲜亮的血珠。
“师父不该不斩草除根就急着离开。等这千年粽子复原了,来年之前它能害死的人不计其数。”
“我不明白,这跟你把我钉在墙上有什么关系?”
“您常常教导我,能者多劳。身怀异术者,更要为天下苍生百姓谋福。徒儿有办法,三天后就能让它尸骨无存,尘归尘,土归土。”每一字,莫耽都像在齿间混着杀气咬碎了才吐出来。他摘下路闻霖的斗笠,慨叹,“天赐之福,竟被世人鄙弃,当真有眼无珠。”
浮纱之后,是一双紧闭的眼睛,面庞上无数交错的赤红印记,仿佛以人肌肤为纸,用朱砂画满的符咒。
“师父这胎记是浑然天成的咒印,难怪道上都称您为‘活符’。恰好这粽子又嗜好收集人皮穿在自己身上,不可不说是天意。”
路闻霖直截了当:“你想剥了我的皮,给它做一件寿衣?”
莫耽平静地叙述着可怖的工序:“三天,让皮下鲜血慢慢流尽,然后从心腹开剖,分离皮肉,用白粉把人皮漂净,能消去朱砂印的外形而不削弱法力。只要那粽子把师父的皮穿上身,想不灭也难。我保证事成之后绝不夺取师父半分功劳,必定把您的牺牲告知天下,流芳百世。”
和苍生安危相比,一个双十伶仃女冠的死活与痛苦,的确微不足道。路闻霖沉默片刻,试探:“如果我说我不愿意呢?”莫耽抿了抿唇:“那只好请师父责怪我了。”
路闻霖似乎知道多说无益,闭嘴不语。墓室中分不清外界黑夜白天,除了血液一滴一滴落地,再听不到别的声息。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开口打破沉寂:“还记得我是怎么收你为徒的吗?”
无名小村,她握着盲杖慢慢和崎岖的路面磕绊。身边阵阵嬉闹,不知谁家的顽皮少年郎偏偏手痒,劈手夺了她的斗笠。旁人本来都以为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害羞才遮掩,这下骇大了,顿时一片参差起伏的抽气声。
除了无可奈何,路闻霖并无更多感觉,早年更龌龊的反应都见识过了,一拱手:“能否把斗笠还给我?”
片刻的窃窃私语后,一圈孩子像一盘散沙,轰地笑开了,叫嚷着:“猜在谁手里?抢得到就还给你!”
路闻霖不骄不躁打着商量:“你们要那个有什么用?我没了斗笠,可没法上路。”
谁肯听她一句?当下四面八方凌乱的奔走跑跳声织成一张网,把她密密困在其中,不时有竹竿、木棍敲打地面的干扰声。一炷香的时辰,加入这个游戏的少年越来越多,他们的声音无处不在,齐刷刷地拍手笑闹,唱着现编的歌谣:“画符脸,真奇怪,骇得鬼怪不敢来,瞎了眼睛跑不快……”
路闻霖知道看样子斗笠是要不回了,正要撕下一块袍襟遮面走人,忽听有个清越的少年声响起,中气十足地喝问了一声。闹腾得正欢的孩子们像一锅正爆炒的鲜虾,被熄了灶底的火。噤声顿足,似乎稀稀拉拉分出一条道来。朝自己走来的脚步声三分轻灵七分稳。路闻霖没有微笑,因为知道那样并不动人,只垂首致意:“多谢。”
掌心向上,却迟迟没有东西交过来。她耸了耸肩,觉得大概又被捉弄了。可下一刻,头上微微一沉,斗笠已经被那少年给自己戴上了。
莫耽握紧拳头:“当日之事,我此生都不会忘。不过,苍生之道和师徒情分,徒儿也只能割舍后者。”
路闻霖似乎不堪身体的重负,把头歪靠在石壁上:“自然。你别误会,我不是想博你怜悯,只不过好奇,当年你一个见到盲人被戏弄都于心不忍的少年,是怎么被我教成今天这种能眼睁睁看着活人在眼前血流干而死的好徒弟的?”
莫耽面无表情:“今日快过去了,师父你休息着会好受一些。”
“有劳费心了。”
一日毕。
莫耽巡视完墓道归来,对路闻霖仍是恭恭敬敬:“师父请放心,虽然活着漂白效果更好,但太痛苦,我会在那之前送您离去。”两人似乎都没意识到,在这种情况下还以师徒相称,是件多么讽刺的事。
“我好像从来没告诉过你,我的眼睛是怎么瞎的。”
莫耽竭力不表现出多余的情绪:“徒儿以为是天生。”
路闻霖嗤笑一声:“天总得给我生点拿得出手的吧?”
谁有这样天生一身符咒胎记的女儿,乱世中做不得依靠,还要愁找夫家,的确是件恼事。于是,襁褓中被弃于路边,似乎理所当然,且情有可原。也幸亏鬼画符般的胎记让人觉得怪可怜,连乞食也得的多些。又因为男人看了没胃口,更不存在被卖进青楼沦落风尘的危险。
八岁一云游老道一见,惊为天人,原来这胎记看似缭乱,实则造化的鬼斧神工,是杀伤力极大的符咒。收其为徒,随身左右,谆谆教诲,直至溘然长逝,又剩路闻霖一人伶仃。
路闻霖的十六岁无关春意盎然,照旧无波无澜。甚至青春与否,区别都不大。顶多冲着她那双眼睛,偶尔也有人把她当成普通的姑娘,也许还猜测,长着这样一双澄澈眼睛的姑娘挺漂亮,并且为此长路相随。
那人相貌究竟如何,她现在已经记不得了。只知道,他不笑也似笑,笑时如朝露。一句话也不说,只负手默默随在路后不近不远处,无论快慢,都气定神闲。
路闻霖为那男子不值,本打定主意不理不睬,让他受冷落而退。可被跟了半个多月,只见进,不见退,终于忍不住转回去劝他走人。
“为什么?”
路闻霖说不清楚,便扯下了罩脸的绫巾。
她这辈子也忘不掉被人亲吻眼皮的感觉,像一只蝴蝶停留一瞬,振了一次色彩斑斓的蝶翼,然后飞走。这是唯一一次被人亲吻。那男子低柔的声音荡气回肠至今:“我喜欢你的眼睛。”
路闻霖猛然睁开双目,眼皮之下,竟没有眼白,就连眼珠都没有,空洞洞的,已经被人挖去了!饶是莫耽跟着她走南闯北,四年里见过无数各异死状,也没有一刻比得上这幅画面凄凉而骇人。
“直到我的眼球彻底剥离眼眶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我这用了十几年的眼睛,是双难得一见的阴阳眼。人鬼神魔现形踪,三界清明我眼中。用我眼球秘制的药珠,对盗墓贼可说是天赐神兵。可真是好宝贝——就这么被人挖去了。
“想来他其实也不算骗我。他的确是喜欢我的眼睛。
“只奇怪,有人想要我的眼睛,有人想要我的命,却从来没有谁想要我这个人。”
路闻霖漆黑的眼眶里明明空无一物,莫耽却觉得仿佛要流出血来。他从肩胛到指尖都在发颤,强自镇定,转身走出主墓室,让墓道阴冷的气息平息自己沸腾的胸口。愤恨之时,徒手把一支铜绿锈的长矛打折。
怜悯!世上最不需要的就是这种感情,因为世上最不差的就是值得怜悯的人。他又何尝不是该受怜悯?哪还有闲余分给他人?越是想用凄惨旧事博他手下留情,就越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