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高手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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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者眼睛湿润,沉声道:“别哭了。来,我们一起看这天下风云从何而起!”
大袖挥出,下面密布的云雾顿时荡开一个大洞。清风目光随师傅手指所向看下去。只见苍茫大地出现一座大城,城中有座大酒楼。匾额书着谪仙居三个斗大金字。楼上一个房间里头,有一老一小两个男人。
老的四十来岁,精瘦骨立,身着绸缎,阴着脸,坐在红木椅中。目光如刀,盯着面前十五六岁的布衣少年。
“我不干了。”少年看着眼前这个刻薄到连自己身上都不舍得多长一两肉的于掌柜,轻轻说道。声音虽低,但语气坚决。
于掌柜腮帮子的肌肉因咬牙切齿而抖动。他冷冷地说道:“为什么?”
少年感觉有点好笑,心想:“我能告诉你是因为刚刚病死的王叔么?有用么?他在你店里干了十五年,一朝得病,就被赶回家,无钱抓药,才三十出头就没了。瓢泼大雨,王婶领着一双幼小儿女跪在谪仙居大门外,求你看在为谪仙居干了一辈子的情份上,帮几两银子,买个薄板棺材让死者入土为安。你他娘的怎么干的?派人丢了几十文钱在泥水里。最后一卷破席子裹着王叔入了土。你奶奶的给自己爱马弄副脚蹬都是银子打造。我呸!”
想到此处,目闪凶光。于掌柜心中一凛。跟着想:“只是一个乡下小崽子,他能怎样?!”眼帘抬起,道:“说!”
少年也不畏惧,迎着他眼神,轻声道:“我十二岁就被父亲送到店里干活,已经四年了。想念家中爹娘。”
心中却道:“我自打进你店里干活,捏着嗓子学着南腔北调,勤勤肯肯辛苦劳作,白眼叱骂逆来顺受,拿着微薄的工钱吃残羹剩饭。可看了王叔的遭遇,我怎能不害怕?跑堂这个活,累死累活,还被人瞧不起。等没用了,就被你踢出去,饿死冻死病死。”
“谪仙居来的客人食客们,非高官即巨贾,个个锦衣玉食,志得意满。他们一顿饭往往能顶上穷人一二十年过日子的开销,能让王叔这样的病人药来病除。我和你们,简直是两个世界。我怎能不为自己打算,重新寻个好的前程?”
于掌柜心想:“没想到他居然要辞工。好不容易有个任劳任怨的小厮,走了倒是可惜。”嘴上却道:“我们谪仙居店大本厚,想来干活的人,挤破头。你回屋想清楚了,出了这个门,再想进来,可就不容易了。”
少年嘴角微微向上曲了一下,答道:“我已经想好了。”
于掌柜腾地无名火上来,冷笑道:“呵呵,你不干,行!不过你听好:今天不干,明天立马给我离开长安城。”
少年蓦地抬头,直视于掌柜。
于掌柜傲然扬起下巴,从牙缝里挤出细细声音:“谪仙居是长安第一酒楼。菜式、规矩独一无二。你在这里四年,想必学了不少。倘或心术不正,去了别家酒楼,我的损失不就大了?辞工,我不强留,但你明天早上必须离开长安!”
顿一顿又道:“当然,脚在你身上。不过我好心和你说,长安城河沟里每个月都会有无主的尸首。少年人,回屋好好想想吧!”
少年胸膛起伏,这个于掌柜不是真正掌柜。谪仙居的真正主人戴二官人是长安一霸,因兄长在朝中手握重权。背靠大山,通行无阻,各行买卖都有涉猎,谪仙居在戴氏可算九牛一毛。于掌柜只是条狗腿子,负责打理日常事务而已。即使如此,这些恶奴上行下效,弄死个人,就跟捏死个蚂蚁一般。
少年抑住心中怒火,沉声道:“好,我明天就离开长安!”
于掌柜面色微变,狠狠道:“你这样突然辞工,这月工钱只能算一半!”
少年毫不犹豫回道:“行!”
于掌柜盯着他,点着头,气哼哼道:“好!”
喝来帐房结帐。工钱两讫,帐房先生示意少年签上名字,以便归帐。
少年接过毛笔,因为气愤执笔的手不住颤抖。他长吸一口丹田气,挥毫写下男儿名:马烈!
清风看得清楚,不禁啊的一声惊呼。师傅瞪他一眼恨恨道:“这都是你们两个干得好事!”
清风道:“我看他也就是一个普通凡人少年,并无出奇的地方呀。”
老者道:“自古英雄出少年,风云际会龙虎生。哼哼,天地间又将演绎一段英雄风流!”
清风撅嘴不服:“这样一个资质平平的人怎么会有这样好的际遇!”
老者道:“所有成功之人,都是机遇所致。”
清风愤愤道:“难道个人的努力就微不足道?”
老者轻抚清风的头,缓缓说道:“机遇占八成,个人努力占两成。一代名将若生在平和时候,也是无用武之地,只能英雄埋没。正所谓时势造英雄。”叹口气,接着说道:“可恨那些成功之人,贪天功为己功,以为成功皆由自己努力所致。得意忘形,嚣张跋扈,暴虐无道,残害生灵。没有敬畏感恩之心!”
说着朝上翻了翻白眼,冷笑道:“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一到,统统报销!”
二人再看时,马烈已经负着包裹走出谪仙居。他回头看看那三个金色大字,往地下重重吐了口唾沫,大步离去。
老者袍袖挥处,云合雾聚,遮住了视线。他神色沉重,说道:“好了,回屋去吧。”携清风进去了。
马烈晚上躺在便宜旅店的破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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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想起那些在酒楼吃饭的客人经常提起东面大城扬州,说什么扬一益二,雄富冠天下,最是第一等繁华之地。就琢磨自己干脆去那里瞅瞅有没有好的营生。按捺不住的兴奋,天不亮就来到城门处。待得城门开启,早早出来。
出了城,望着长长的的人流,想到去那么远的地方,前途莫测,突然感到畏缩胆怯。从心里说,他是想回家乡去的,回那个散发着各种家畜粪便味道的村子。那里有广阔的田野,有终年不息的小河。可以自由自在,放形荡骸。但家乡是回不得的。自从到长安来,总共回家三次。每每穿着在长安买的廉价新衣,在村里人羡慕的目光中出入时,父母的脸上就绽放出从未有过的光芒。想起这一幕,他就打消了回去的念头。父母的责骂倒不是多可怕,可那失望的眼神真是叫人无法承受。
何况父母年龄渐长,到现在为止,只认猪肉鸡肉是天底下最好的美味,没有穿过绸缎,住着那连谪仙居的马厩都不如的破茅屋。自己岂能贪图安逸,让他们继续过这样穷苦的日子?
这时红日东升,金光万道。马烈望着被涂染成金色的大地,心想:“我一定要出人头地再回家去!”
年轻人的血立时又热起来。看看那喷薄而出的太阳,点点头,嘴里自言自语说:“就往东边去吧。”迈着轻快的步子上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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