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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李青松他们出去玩了,只有龙洋一个人待在宿舍里,他打开电脑,飞快地敲打着键盘,像是在跟谁聊天,边打字还跟猫一样转着眼球偷瞄寝室门,怕李青松他们要杀一个回马枪。聊了一会儿后,龙洋起身,走向阳台,看着阳台上的大盆里自己穿过的湿漉漉的卫衣,小心翼翼地从卫衣兜里掏出了什么。
那是一把匕首,匕首上暗红的血迹粘在刀刃上,这让龙洋直犯恶心。他仍然能想起那个捅死白衣男的夜晚,想不到小时候连只鸡都不敢杀的自己居然会在长大后当上杀手,甚至还上演了一出所谓英雄救美的戏码。龙洋打开水龙头,用水和湿巾擦拭匕首上的血迹,哗啦哗啦的水流冲洗着血迹,血迹在水的冲洗下逐渐变淡直至露出银灰色锃亮的刀身。
匕首擦拭过后仍有几丝黑红的血痕,在银亮的刀身上化成跟刀身不协调的红圈,龙洋用指甲抠才给抠了下来,看样子这个痞子的血跟本人一样——肮脏,恶心,讨厌。
不对,那个白衣男,还有他手下的那帮小弟,甚至那个俱乐部里的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一想到这里,龙洋“嘿嘿”一笑,这可是他第一单成功的生意。
其实他也没想到这次计划会成功,天时地利人和这三个成功因素他全占了,打雷打闪下雨,这是天时;附近没有摄像头,又一堆障碍物好藏身,这是地利;那个痞子迷晕了一个女孩,手下全去处置了那个女孩,这是人和。
至于那个女孩儿,当时估计是太害怕了,一直蜷曲着身子坐在地上,雨实在太大了,龙洋当时脑子一热,把自己兜里的黑色雨伞和那个提包轻轻地放在女孩前面就离开了。
“我遭遇并实现了像动漫里才会有的那种邂逅呢。”龙洋自言自语,然后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这无论如何都是现实,以后别说遇见那个女孩了,估计连那把黑伞都要不回来了。
行了,别胡思乱想了,该交差去了。龙洋心想,然后换好衣服,关上电脑,锁好寝室门,走出了学校。
今天真是好天气啊,艳阳高照,云彩悠闲的在天空中飘荡,小鸟叽叽喳喳飞过。蓝天白云,心旷神怡,难怪李青松说这是出去玩的好日子。他插着兜,吹着口哨,跟着行色匆匆的一群行人走过马路。
还是先慢慢享受这份久违的宁静与安逸吧。龙洋清楚,到了交差的地方,估计得是一阵腥风血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