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纠纷再起二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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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母趴在床前失声痛哭,不管他生前如何,他毕竟是她唯一的孩子。丁父静立在床边,一言不发的看着妻子和被单下的儿子,倒有些尘归尘土归土的了然,神色木然,看不出到底是悲恸过度的麻木还是如释重负的解脱。
接下来,便是开死亡证明,丁父在拿到这份死亡证明时,忽然有些恍惚,嘴里哆嗦着,“这孩子的出生证明就是我来开的,没想到,小勇的死亡证明,还是我来开的……”
一瞬间,雷霆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雷医生,还是谢谢你。别人都不收他了,好歹你还给了我们家一点希望……”
雷霆没有接话,对丁小勇,他们家算得上人财两空了,他作为主管医生,也没帮上什么忙。在那要命的一刀之后,丁小勇的命运基本上就已经注定,无论是死亡还是高位截瘫,对他的家庭来说都是残酷无比。
而眼下,面对丁小勇的死亡,雷霆并没有在丁父的眼里看到太多的悲恸,甚至隐约的,雷霆感觉到他有种如释重负的解脱,毕竟,长痛不如短痛,特别是这个孩子可能早就让他们夫妻伤透了脑筋。
一个多月后,雷霆毫无征兆的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他们科室以及中心监护室双双都被丁小勇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丁小勇的父母提出了高达百万的赔偿。丁小勇的尸检结果,证实他最后的死因为颈髓损伤后的出血加上创伤后的水肿和感染,导致损伤的脊髓平面向高位蔓延,最终累积到位于延髓的呼吸和心跳中枢,导致死亡。和雷霆之前推测的死因差不多,是开放性颈髓损伤后本身的并发症之一,谈不上什么医疗事故。
可是对方的律师找准了他们的漏洞,丁小勇高位脊髓损伤,作为神经外科的医生,当然要预见到高位脊髓损伤后的常见并发症,既然被告方(雷霆)也陈述了开放性脊髓损伤,伴随病情进展会出现损伤的脊髓平面向高位蔓延,有累积呼吸和心跳中枢的可能,为何在术后第二天就将病人转到普通病房。
普通病房没有有创呼吸机,甚至连气管插管等紧急操作都需要麻醉科或者监护室的医生到病房操作,这样势必会影响抢救的进程。如果丁小勇当时还住在监护室,当丁在出现病情变化的时候,他将得到更为快速有利的救治。
听到这里,雷霆没有出声。其实当丁小勇在出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就立马插管插管,连接呼吸机辅助通气,就算当时把心跳按了回来,但是脊髓损伤累积到呼吸中枢,呼吸肌的功能也根本没办法恢复,只能在监护室待着通过呼吸机通气维持生命,无法脱机,能够预见的是,即使长期通过呼吸机维持呼吸功能,但最终也逃不脱全身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的命运。所以,当他的延髓受累的那时起,丁小勇基本就只有死路一条,时间早晚而已。
在治疗上,他们神经外科和中心监护室都没做错什么,但是医疗文书毕竟是人书写的,只要逐句逐条的找毛病,总能找到一点漏洞的。比如说这个签字。
他记得那天丁父在自己面前,反复的说着他们的难处,因为费用的问题,他们强烈要求将丁小勇从重症监护室转出来。尽管他没有同意,再三告知这类颈髓损伤的并发症,建议监护室住院,一旦病情发生变化,可以在第一时间气管插管并且接连呼吸机,普通病房的抢救条件和监护室的抢救条件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可是第二天,他还在手术台上时,丁小勇入住监护室的主管医生就给他说了这个事情,丁的父母坚决不再入住监护室,一定要将丁转回了神经外科,那个中心监护室的医生刚独立值班不久,做事也不够细致,虽然也在病历里提了一笔,但是并没有留下病情不宜转普通病房的文书以及家属诸如“强烈要求转普通病房后果自负”之类的签字。
也是这一点,他们输了官司,承担了一定的医疗事故责任,赔偿了丁小勇父母十二万。这些年,医院已经开始给医生买了医疗风险责任金,用于医疗事故的赔偿,一旦出现这样大额的赔偿,大部分的金额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摊在个人头上的那一部分,少了很多。
雷霆也出了法庭,在法官宣读赔偿结果后,他看到丁父丁母非常失落,毕竟法院判决的赔付和他们预期的相比少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