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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倒是没什么错,关键在于她的孩子要继承大统,怎么也不该是一个短命鬼,偏偏基因上的东西,很可能就会重合,外加经历也可能一样,很容易就会导致悲剧的再度发生。

曹晖反正不敢赌,他宁愿把这个女子送给曹操,也绝不愿意让其嫁给曹昂。

悲剧上演的话,他要是还跟上辈子一样能活,就他现在掌握的权利,压根就无法自保,很可能是老年悲哀。

那一幕,是让曹晖极为惶恐的。

他想好好活着,不想就那么完蛋。

“对了,司马懿的老婆叫什么来着?好像叫张春华,这个女人今年多大,得想个办法把她送给未来的曹氏掌舵人,这样一来,司马懿还能有那么多好儿子,好孙子吗?”

下午,曹晖又奸笑了起来。

现如今他总算是掌握了曹操的笑点,因为他看到的比曹操还长远,还要更加更加的好玩。

未来很多事情,那真是说改变就改变了。

到了傍晚,风起时,曹晖连忙带着人一并回到了院落里,他可不想落得老年风湿,就算是早死,也不愿意在未来几年内被风湿折磨。

……

接下来的几天,曹晖每日都在琢磨北方局势,以及补上之前的一些漏洞。

比如说,这并州是绝对不能去的,否则高柔要是认出了他,绝对会让自己的兄长,也就是袁绍的外甥高干把他弄死的。

对方之所以投降,那是因为官渡之后曹操占据了主动权,还因为曹操的同级别对手袁绍死了。

这样一来,跟着袁绍的同级别对手,那是绝对不亏的,起码会获得不亚于之前的成就。

可他们要是还不知道袁绍会死,官渡会失败……大概率曹晖会被直接抓起来刮了。

到时候,曹操可能都不会帮他报仇。

人死不能复生,为了未来,曹操也绝不会得罪经营过并州的高家两兄弟,到时候他就算是白死了。

可能,在以后曹昂继承位置之后,或许会给他报仇,可那时候他骨头都被虫吃光了,再去报仇还有什么用?

“幸好这两兄弟就只能待在并州,否则这潜入就真的危险了,以之前我跟兄长去见他的态度,高柔此人绝不会动摇心智,那我就危险了。”

曹晖呵呵一笑,转而又想起了其他人。

五天之后,他计划好了一切,正式出发。

身份为:普通商人。

坐骑:一匹枣红色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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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伍:一群精壮的汉子,外加几条华夏细犬。

手中还提着一条精铁小链子,链子的另一头,是他前前世绝不敢去触碰,连想都不敢去想,足以让人牢底坐穿的……红领绿鹦鹉。

漂亮,大气,会说话,还特别的亲人。

此时的曹晖,从表面看起来,就是活脱脱一个提笼架鸟,走狗赶兔的富贵子弟。

跟他的人设汉室宗亲·刘飞很是相似。

“回头想办法建立法度,将这鹦鹉保护起来,或者想办法让它尽快繁殖,到了后世,说不定我就能买一只大鹦鹉了。

嗯,回头还要让这个时代的贵族都喜欢上,如果来得及,先送刘备一只……”

曹晖想着想着,便笑了起来。

“子曰,学而时习之。”

正在此时,他肩头的鹦鹉,嘎嘎嘎地说了一句话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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