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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的情况突变,那些大唐胡人边军居然放火来烧驿站,这些商人见大火烧起,那火借风势蔓延得极快,这下可让那些商人惊慌失措了,尖叫着,哭喊着往外跑,那些商人到死也不想放弃自己的货物,赶车的,牵马的,骑着骆驼的,纷纷往驿站大门涌去。
“啊啊……呜呜呜……哦哦哦……”
可是这些商人刚到驿站门口,迎接他们的就是一阵箭雨,“嗖嗖……啊啊……”破空的利箭声夹杂着无数的惨叫,前面的那些商人惨死,让后面的商人开始往回跑,可是大火已经蔓延开了,驿站空地内的温度开始炙热,没有办法的那些商人只好冒着箭雨往外冲,骑马,骑骆驼都行:
“快跑啊!!”
第二波商人大约近百人,一窝蜂地往外冲去,这次迎接他们的不在是箭雨,当那些商人还没有来得及庆幸的时候,急促的马蹄声响起,这次迎接他们的是闪着寒光的横刀。
“杀……不要放走一个。”
史校尉是史思明的远房侄儿,现在被史思明放在自己儿子史朝义的身边,这次史校尉就是受史朝义的命令,带了五百范阳胡人骑兵,前来截杀刘子墨,胡人的性格决定了这姓史的不想用什么计谋,而是选择一举击杀刘子墨,至于驿站的那些商人,只能是陪葬了,他们的货物也都会成为史校尉的战利品,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滴答……滴答……啊啊”的马蹄声再一次急促响起,一百多名胡人边军对着那些手无寸铁的商人冲去,刀光剑影,惨叫连连,无数的商人身首异处。
外面的屠杀还在继续,刘子墨忍着大火带来的高温,如猎豹一般蛰(
é)伏着,刘子墨在等待机会,“擒贼先擒王”,刘子墨一个人要面对五百名大唐胡人边军,刘子墨很难逃脱被杀的命运,如果刘子墨能一举击杀对方的首领,在这些人群龙无首的情况下,也许有一线生机。
本来再指挥的史校尉,看着自己手下杀的鲜血横飞,人头滚滚,自己也忍不住手痒,带着几十名亲兵加入了屠杀了,这下刘子墨的机会来了,士兵的光明甲简单得多,胸口只有一个护心镜,而将官的光明甲是两个护心镜,刘子墨早就盯着史校尉了,先前史校尉距离刘子墨藏身的地方超过四百米,现在距离大约两百多米,这点射程对于大追魂来说,拿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刘子墨见机会一道,就把早就上好弦的“追魂”瞄准了史校尉,一支两尺长的弩箭闪电般划破夜空,“噗嗤”正中史校尉咽喉,威力巨大弩箭把史校尉的脖子射穿,弩箭后面的羽毛还带着一些碎肉,那弩箭去势不减,顺便把史校尉身后的一名亲兵给射死。
一箭双命,刘子墨生前就是特种部队的弩兵,因为弩能杀敌于无声,对付敌人的岗哨是最好的选择,枪支的消音器的那种闷响也会惊动敌人的,这也是为什么特种部队到现在还保留有弩兵的原因,刘子墨的箭术差不多可以和阻击步枪比美,箭无虚发,百发百中那是必须的。
史校尉连惨叫声都没有来得及发出来,就轰然从战马上栽落下去,那些杀得性起的胡人边军,见他们的首领突然栽落马下,还以为他们首领是不慎摔落马下呢!史校尉的几十名亲兵连忙下马去扶史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