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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军交战,尘烟滚滚,在这种混乱的平原野战中,是没有任何计策可发挥的,一战全凭军队的数量和战斗力决定,而就双方而论,鞑子军生于环境恶劣的大漠草原,其本身的身体素质和意志力要明显强于明军,但明军以五十万对十万,这在数量上却又占据优势,在这种优劣互补的情况,谁胜谁负还不能单一的给出答案。
战争是世上最残酷的一种竞争,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战争在于胜与负,而对于一个士兵而言,战争对他们来说,只有生与死。
七十多万人的战场,狼烟滚滚,人叫马鸣说不出的混乱,在这场英雄汉儿的逐鹿大战中,无数人永远倒在了地上,沉埋在这片寂寞的黄沙之中。
陆枫手持玄铁重剑,如秋风扫落叶似的横行在混乱的战场中,作为一名初期行师,陆枫比之普通人的优势在于斗气的运用,只要在全身覆盖一层斗气护膜,这样便可在普通兵器的攻击下,刀枪不入,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风险。
冰寒的斗气肆意横放,不少鞑子兵一接触玄铁重剑,便立马被冻的浑身哆嗦,仿佛全身血液都被凝固住似的,没过一会许多鞑子兵看见寒气缭绕的陆枫就直接躲开,根本不敢与之搏斗。
五十万对十万,就算鞑子兵再如何强悍,在单一的地形情况下,眼下只能快速撤退,不然这十万有生力量怕是要全部葬送于此。
在乾明军队强有力的攻击下,鞑子军开始慌忙后撤,尘烟滚滚,十万鞑子军抛下自己同伴的尸体,快马加鞭的逃了回去。
魏王一见鞑子军逃跑,便立马整合部队,根据密探传来的消息,鞑子军的王庭(首都)位于一块盆地处,四周防卫密布,有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其防御力量虽比不上北雁关那般险峻,但这也是兀尔台得以称霸草原的重要因素。
此去攻城拔寨不比平原野战,待等到后面携带重型攻城器械的部队赶到,魏王立马挥旗行军,剑锋直指通向王庭的东岭关。
鞑子军的王庭幽州坐落在一处盆地中心,仅三处关口可进入,这也是幽州城最后一道防线,当然也是最难攻克的防线,在兀尔台数次与其他部落作战中,都是这个有利的地形救了他。
在以前的草原部落征战中,各方势力均不是很大,在经过一番大战后,根本无力再去拿下这座地势险要的关口,但乾明发兵五十万,在粮草供应及时的情况下,要拔下这座坚城也不是没有可能,而且乾明大军还有草原部落所没有的攻城重械,这更加加大了胜利的可能。
兀尔台鼠目寸光,仅在草原逞了一时的威风,便向中原大国叫板,这本身就是一件极为愚蠢的事,在战术上,他依旧使用着对付草原部落的原始方法,不根据实际情况而作出改变。
乾明皇族作为中原大国,对塞北的威胁十分看重,而魏王作为皇族后裔,自然对塞北极为熟悉,作为草原狼王兀尔台的对手,魏王打心底瞧不上这个蠢蛋,固步自封,没有一点创新精神,这如何能称得上一位明君,就算他能称霸草原,终究只是草原上的王,中原的宗主大国,根本就不会将他放在眼里。
由于重型器械行军速度较慢,魏王带领着军队一直走了半个多月才来到东岭关,看着前方一条盘沿而起的小山丘,魏王仔细的思考着作战策略,有时还与陈光祖老将军商讨一会,以好作出正确的作战策略。
乾明大军军阵整齐的来到东岭关前,上面的鞑子军早就发现了乾明大军的开进,此刻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弓箭手、金汤,巨石样样不缺的摆放在城头,等待着乾明大军的攻城。
论攻城,乾明携带着攻城利器投石车,这是一种利用杠杆原理的器械,虽然攻城破坏力强大,但是射程较短,若是太靠近城墙,*作投石车的士兵会进入鞑子军的弓箭射程之内。